奇怪的公平會

記者鄒景雯/特稿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昨在國會殿堂說明,針對高通裁罰案,內部一共開過三次會,這些閉門會議如果適度揭露,讓公眾聽到其對話內容,肯定要貽笑大方;不過,這問題也不是太大,因為親眼看到黃主委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答詢表現,大家終究會說:原來如此。

  •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記者王藝菘攝)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記者王藝菘攝)

怎麼說呢?這些群起質詢高通案的立委們,是不分黨派的,而且從頭到尾沒有一個人說高通不該罰,只是裁罰金額的適切性、是否能促進經濟安定與繁榮的執法目標,以及為何不經由更周延的決策過程促成多贏,各方實在大有意見,但黃大主委居然能做出「如果這個案子不開罰,我不知道,我們公平交易法還有什麼用處」的回應。光這點文不對題、偏執無理的表現,提名她的人,真該好好想想要怎麼負責了。

公平會怎麼會這等水準,恐怕與政府在用人時,僅從消費者紛爭或國內價格競爭的層次擇才有關,沒料到會遇到高通案,儘管高通的獲利模式的確可議,但由於其所涉及的專利授權和競爭法的領域相當新穎,所屬學界和主要國家的競爭法主管因此都謹慎因應,唯獨我們國家的公平會,竟彷彿在製造災難。

有幾個「插曲」,這個時刻很值得拿出來公論。一是高通案的相關資料高達一千頁,傳出黃主委在內部卻對委員「限閱」,最後僅同意在電腦上閱讀,是否為真?這是基於什麼考慮?

類似的思維也呈現在公平會委員會的討論上,有委員在裁決前,要求程序應該更完備,至少要了解處分內容可能會對產業造成哪些影響,黃主委是否表示「那不是我們該關心的?」為什麼?若此,內閣閣員的責任倫理何在?

最重要的是有關獨立機關的認知,這也是黃主委昨天在立法院一再強調的。事實上,公平會主委必須列席行政院院會,並非全然的各行其是,同時依據過去機關運作的慣例,公平會重大的裁決,事前至少會知會行政院三長,但是據聞這次的高通案,行政院幾乎來不及反應,當同仁提醒主委應該讓行政院了解即將排上議程,黃主委有沒有說過:「擔心院長會洩密」的話?如此流言,顯示公平會的內部治理已經出現裂縫,或許與主委的獨斷處理有直接關係。

更要者是,當「四比三」意見分裂的狀態下,反對的委員日後若提出不同意見書,以申明立場,這對內部和諧與接續的行政訴訟都非常不利,則公平會企圖力保的「一贏」,恐怕都將面臨挑戰。若走到這個地步,豈不是全輸?

公平會現在應該召開內部會議,好好檢討相關衝擊,不能腦袋死板地以處分書已經送出,就以為事不關己,政務官的謙卑與擔當實在此一刻。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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