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合意 要玩真的

《焦點評論》

記者鄒景雯/特稿

賴清德內閣劍及履及,這個星期就要公告勞基法再修正的行政院版草案,以完善去年「一例一休」的配套,提升政策可行性,民進黨團內部出現不同聲音,可見這個問題所涉利害關係人的多元與複雜;正因為如此,重視勞工的選擇權,給予勞工從事勞動時的最大彈性,應該是這個時代勞運的基本天職。

  • 賴清德內閣這個星期將公告勞基法再修正的行政院版草案。(資料照)

    賴清德內閣這個星期將公告勞基法再修正的行政院版草案。(資料照)

不論是「七休一」鬆綁,加班時數上限放寬,或是輪班間隔的調整,不外是有利資方、有利勞方兩種可能,純粹站在最大化勞方權益的角度,最大的關鍵在於是否為勞工期待或徵得勞工同意,因此勞資合意必須成為前提,確實玩真的,如果雙方當事人達成工作共識,外部人即無介入的正當性,如果勞工受到資方違反其自由意志的壓力,在民意高漲的時代,勞工可以對內拒絕,更可對外訴求,進而得到勞資法的保障,一個進步的立法,應當具有這起碼的機制。

檢視刻正意見整合中的賴版草案,特別標註了勞資合意的精神,說明政府已經掌握到了立法從寬,才能執法從嚴的務實性;在這個基礎上,外界看待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不得不疑惑少數人究竟有沒有把廣大勞工自去年底以來的怨懟放在心上、還是只在意個人絕對主義的英雄式實踐?

例如「七休一」的放寬,明明指的是在週休二日的原則下,勞工可以選擇七休一、七休二、或是假日集中,十四休四,以各種排列組合,來安排自己的工作型態,所謂的十二休一,亦是勞工若有特殊情況時,允許的選項之一,既不是今後不准七休一,也不是從此規定要十二休一,這麼清楚的邏輯,竟有人可以誑似呼天搶地。

有些勞團宣稱勞資不對等,勞資協商只是形式,勞工沒有對等議價能力,這類論調,就算不是藐視現代勞工的自主意識,也是自瀆勞團本身在當今社會的監督功能。要周全捍衛百業勞工的利益,最忌把局部問題,擴大為全部問題,這是過去這段時間,民進黨政府犯下的最大錯誤,不僅導致主政者施政滿意度下降,傷害了不少勞工對於工作的不同需求,更重創了諸多產業的企業競爭力,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這個國家的全體要往前走,理性思辨很重要,有問題,就處理,別把不是問題的,也炒起大鍋菜,一起搞成問題。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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