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都還沒聽報告

記者鄒景雯/特稿

本週四,賴清德院長要首度聽取所謂「下世代科研人才創新研發生態環境建構案」的簡報,這個構想的內容與規劃,是否具有可行性?目前僅停留在若干官學圈的對話層次,外界既無充分所悉,當然也無從探討利弊,但是有一個基本問題必須提醒:決策程序,不僅是決策正當性的要件,更是決策成敗的關鍵,輕忽大意不得。

  •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以五年一五○億的補助,希望在大學端,設立一○○家「研發服務公司」(RSC),為千名博士畢業生投入創業,找出路之餘,也將學校的研發能量導入產業界,是這個提議的原始動機,出發點不能說不好,但是這個方案涉及的資源規模、公司額度、人員數量,是怎麼設定的?符合國家的整體發展戰略?還是解決局部問題的戰術?會不會排擠其他科研預算?這一切的疑問,都要靠完整的決策程序來尋求解答。

科技政委與科技會報辦公室,是相關計畫的發動單位,過去一段時間,主要是科技會報辦公室與教育部、中小企業處之間的討論,十月廿四日,由政委召集了一次協調會,當天即做成決議,要求RSC的推動,要採「投資與補助」一條鞭的方式作業,因此將由經濟部主辦,科技部與教育部協辦。

這麼大的一個案子,未經跨部會充分消化,也指示經濟部必須在廿七日,就要結合台杉公司、國發基金、科技部、教育部、科技會報辦公室,籌組「RSC的投資與補助審議小組」,還要規劃出一○七年度到一一一年度RSC科研補助計畫,建立所謂的計畫創新管理模式,計畫審查機制要具備容許失敗,但解散的計畫可移轉其研發人力及研發技術給民間業者的配套等等。

不僅如此,科技會報辦公室一度要把這個案子,直接排上十一月九日的行政院會上去報告,在此之前,賴清德甚至對於本案的內容並無了解,而賴揆也認為,任何涉及龐大經費的計畫,一定要有財主單位在場審視,因此幕僚把本案從院會議程中撤下,改為廿三日由政委向院長進行首度簡報。

前述這個匆促的過程,之所以讓外界注意,也在於這一五○億是分三部分執行,政府科技資源要在孕育期投入四十億,點火期規劃一○○億,政府新興科技計畫要補助十億;這些關係到經濟部、科技部、教育部的預算與計畫的雙重競合問題,有沒有經過全面的盤點與溝通?彼此間有沒有特定領域的資源過度集中導致浪費,或某些領域的分配受到影響?甚至,整體的資源配置有沒有服膺在務實的發展路徑之下?這些都是很容易被想到的疑慮。

要說明這些不解,其實不難,各歸其位,由第一線的部會首長來給院長好好提供政策意見,重新理順決策脈絡,畢竟向國會、向人民負責的是他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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