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不徹底的羅馬尼亞

對羅馬尼亞來說,2017年可說是多事之秋。一、二月間,全國各地爆發反貪腐示威,抗議現任的社會民主黨(PSD)政府於1月31日火速通過「貪腐除罪令」。光是通過的隔日,就有三十萬人走上街頭,被視為是1989年推翻共黨以來最大規模的示威活動。抗議人數至2月5日達到巔峰,估計約有五十萬人上街。

位於羅馬尼亞政府所在地維多利亞宮前的示威(2017年1月22日)(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儘管總理不敵民意壓力,旋即宣布撤銷這項命令,司法部長也辭職下台,但當局企圖大修司法系統的腳步,並沒有因此停歇。像是八月所揭示的司改法案,將使總統不再能指派高層檢察官,包括附屬肅貪總署(DNA)高層檢察官(而這正是在半總統制底下,總統的主要功能之一。目前的總統來自反對黨PNL),並將削弱DNA本身的權力,這些都讓反對派認為是打擊反腐肅貪的舉措,也因此,示威活動迄今仍接連不斷。11月12日在首都布加勒斯特(Bucharest)的集會,就有千人聚集在PSD總部前,高喊執政黨是「小偷、竊賊」!

自1989年十二月革命至今,貪腐風氣仍深深困擾著羅國當局。根據2006年的民調,竟有高達80%的羅馬尼亞人認為官員貪腐問題嚴重。而回顧羅馬尼亞的民主轉型,貪腐問題似乎其來有自。

1965年繼任為羅馬尼亞共黨領袖及國家元首的希奧塞古(Nicolae Ceaușescu),在外交方面走獨立自主路線,與蘇聯保持距離,特別是1968年譴責蘇聯鎮壓「布拉格之春」,讓西方刮目相看,但對內實行獨裁統治,以秘密警察監控、迫害人民,過度任用私親,大行個人崇拜,在經濟上腐敗無能等等,都把羅馬尼亞逐步推向革命的邊緣。

希奧塞古(左)與東德領導人昂奈克(1988年)(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1989年12月,當東歐共產黨相繼垮台之際,羅馬尼亞爆發了蒂米什瓦拉事件,成千上萬人發起反政府示威運動,最終演變為推翻希奧塞古的流血革命。其後,倉皇逃亡的希奧塞古更遭受逮捕處決。(參見洪茂雄,《羅馬尼亞史:在列強夾縫中求發展的國家》)

在希奧塞古政權崩潰的同時,以伊利埃斯庫(Ion Iliescu)為首的「救國陣線」(FSN)宣告成立並接掌政權。但新掌權的「救國陣線」成員,大半都是舊共黨黨員及政府官員,包括伊利埃斯庫總統本人也是,也因此,1989年至1996年伊利埃斯庫執政期間,在欠缺有力的反對黨予以制衡的情況下,並沒有積極改變國內政治體制的企圖,加上行政司法體系仍由舊共黨任命的人士掌握,官僚體系對於改革也充滿敵意,以致於政治、經濟上的改革都相當遲緩,阻力重重,且貪汙腐敗盛行,法治也不確立。(參見李正通,〈歐洲化衝擊的差異: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加入歐盟期間推動人權保障之進展比較〉,《歐美研究》)而後「救國陣線」幾經改組,最後變成PSD。儘管大多數時間PSD在議會都是最大黨且多次執政,但卻沒能解決長期存在的貪腐問題,甚至今年還因開脫貪腐的法案,引發民怨反彈。

伊利埃斯庫(中)與救國陣線成員,攝於1989年12月23日。(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不只是貪腐問題,羅馬尼亞民主化的特殊途徑,也決定了其不徹底的轉型正義實踐樣態。以成功的德國經驗來說,轉型正義的實現,是那威權統治的共黨政權下台以後,由替代的民主政黨來完成。但羅馬尼亞在十二月革命之後,政權卻留在洗白後的前共黨菁英手裡,予人有種共產舊勢力延續之感,以致於轉型正義的進程,如同其他政經改革一樣緩慢,阻力也相當大。

以對加害者的處置為例,除了1989年用以暴易暴的形式,不透過民主體制中的適當法律程序,立即槍斃其獨裁者希奧塞古夫婦以外,(參見吳乃德,〈民主時代的威權遺產〉,《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台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一直到2013年,羅馬尼亞才終於開始在司法層面進一步追究前共黨政權的罪行。第一位被起訴的羅共官員是前典獄長Alexandru Visinescu。被控犯下反人類罪的他,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只是聽命行事,但仍被判處二十年監禁。繼他之後,第二位被審判的前共黨監獄負責人Ion Ficior,也獲刑二十年。

其實,台灣的發展經驗,與羅馬尼亞有些類似。台灣在解嚴以後,也是由原來的中國國民黨繼續主政,進行所謂「寧靜革命」的民主化,「少分」實現轉型正義。(參見陳儀深,〈導讀: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與轉型正義〉,《白色跫音:政治受難者及相關人物口述歷史(第一輯)》)而且,跟政權長期被PSD及其盟友把持的羅馬尼亞一樣,在台灣,中國國民黨仍有取得中央執政權的政治實力。可見,對兩國而言,轉型正義的進一步落實,在未來同樣是不小的難題!

< 資料來源:想想論壇Thinking Taiwan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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