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荒腔走板皆合法?

學者指出,從遠雄大巨蛋案、美河市聯合開發案、兆豐金疑似洗錢案,到慶富獵雷艦聯貸案,全都強調「一切合法」卻都落得荒腔走板的結果,卻無人負責。圖為獵雷艦。慶富提供

張國財/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遠雄大巨蛋所在的台北市忠孝東路10公頃車水馬龍土地,乃台北市政府無償提供,按照北市府與遠雄簽訂的BOT合約,遠雄可以免付「權利金」使用大巨蛋50年,地價稅由北市府負擔,遠雄只須以公告地價的年息1%繳土地租金給北市府(土地租金若不足以讓北市府繳交地價稅時,土地租金變成用地價稅金額給付),北市府每年有10天的公益時段可以使用這個場地,這麼優惠的BOT合約,當然一切「合法」!

遠雄工程延宕,北市府每天可罰5萬元,最高罰至300萬元,每天的罰款與罰款的上限,和遠雄號稱的300億元大巨蛋造價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不痛不癢到極點!但是,不要懷疑,再荒腔走板它也是「合法」的!

美河市聯合開發案,強徵的私人土地佔比85.41%,公有土地撥用佔13.94%,主導該聯開案的卻是持有土地僅佔0.65%的私人財團,匪夷所思吧?1991年間以興建捷運系統用地之名,遭台北市捷運局用一坪7萬8000元強制徵收的土地,經建商日勝生大興土木蓋非關捷運的商辦、住宅後,原地主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徵收還地,2013年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這種巧立名目蓋捷運(或設立科學園區等)、假借公權力低價強徵私人土地,再轉交財團開發,偷天換日、變更用途蓋商辦、住宅的模式,其合法性,儼然獲得法院認證!

美河市原地主聲請的大法官解釋,雖然於2015年9月25日得到「捷運設施毗鄰地區土地徵收案」違憲的宣告,何時得還公道誰也說不準。至於提供99.35%土地的北市府,在美河市2200戶建物中,僅拿到668戶,北市府還將價值較高的住宅全給日勝生,市府自己拿回租不出去的商場,這麼「體貼」財團,一切「合法」的北市府,像不像是慈善機構?

兆豐金美國紐約分行因內控及與巴拿馬兩分行間有疑似洗錢的可疑匯款未依法規申報等6大問題,於2016年8月19日遭紐約金融服務署(DFS)裁罰1.8億美元(折合57億元台幣),兆豐紐約分行洋洋灑灑23頁的認罪合意書,在兆豐高層口中只是「人為疏失」,北檢也認定「全案只是兆豐銀行不了解美國洗錢防制法規,才遭美方裁罰高額罰款,查無兆豐銀人員及本國人幫助洗錢」而將全案簽結。既不申訴、更不敢抗辯的兆豐,只因「人為疏失」、「不懂法規」,就二話不說、輕輕鬆鬆於第一時間繳交57億元台幣罰款,不嫌學費昂貴得嚇人嗎?

2014年10月21日,資本額5.3億元的慶富造船公司標得349.33億元的6艘獵雷艦合約,當初招標時沒有評估防範超高倍槓桿操作背後隱藏的高風險,此不可思議者一;獵雷艦不是玩具模型,最後用形同兒戲的「以抽籤決定」由台船或慶富得標,此不可思議者二。立意正確的國艦國造,被「政治正確」的慶富老闆陳慶男沒玩殘也內傷嚴重;荒腔走板的情節已無法掩飾,軍購當局總不能再試圖以「一切合法」、只有「行政疏失」就算給國人交代了!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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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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