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邏輯沒生命的賄選判決

莊勝榮(律師)

擔任美國大法官30年的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不只是邏輯,而是經驗。」(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意思說,法官判決不能僅是邏輯機械式推演,要有經驗作為判決的生命價值,才不會逸脫現實社會。圖/司法院官網

擔任美國大法官30年的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不只是邏輯,而是經驗。」(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意思說,法官判決不能僅是邏輯機械式推演,要有經驗作為判決的生命價值,才不會逸脫現實社會。圖/司法院官網

 

 

擔任美國大法官30年的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不只是邏輯,而是經驗。」(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意思說,法官判決不能僅是邏輯機械式推演,要有經驗作為判決的生命價值,才不會逸脫現實社會。這句名言在美國法學院幾乎人人朗朗上口,彷彿是法學聖經。

從這句法律雋語,我們客觀來檢驗高院判決,國民黨新竹市黨部千桌餐會無罪的理由,才不失正道。一般人看了這樣的判決,直覺想法官腦袋在想什麼,怎麼千桌、一桌2、3千元的餐會,選民不必交錢,免費的大型選舉流水席會無罪?這就是嚴重違背現實社會的經驗法則,正是霍姆斯講的,缺乏判決背後的經驗作為判決書的價值。

當然,無罪的人興高采烈說「尊重司法」,(哪怕判錯也要尊重),難道無罪的人會白目說:「判決錯了」嗎?心中暗爽,天知地知、人盡皆知,不必得了便宜還賣乖。

或許,下回還想用這個賄選招式選舉的人,可能大發天才夢,認為這個案件可以作為「護身符」。錯了,下次的法官遇此情形可能重判,因為本件無拘束其他案件的效力,何況,法律見解怪異,應不會再有另批天才加恐龍法官了。

法官在千桌餐會案件,也認定屬於「免費的」,如果按法律要件邏輯推理,賄選成立的關鍵,在於有無賄選的對價關係,不是問受賄的食客菜色好壞,而是問負責辦桌的人,一桌多少錢。以當時新竹市辦桌行情,一桌再差2、3千元,並不為過,這就是經驗法則。但是,這些法官好像不是國中剛畢業,沒有多少社會經驗的奶嘴法官啊!

法官訊問受賄的食客菜色好壞,根本違反調查證據的邏輯,因為免費餐的食客屬於賄選受賄罪,哪個白痴會說「菜色好」,影響他的投票意願?個個說菜色爛,早只道就不會去,「菜色差不會投票給他」?如果要問食客菜色好壞及有無影響投票意願,就像問賭客有無賭博一樣,哪有人說有賭?況且,法官不可能傳一萬個食客訊問,哪知影響多少人投票意願?影響一個五個、百個,都是賄選,沒辦法傳萬人,豈能以少數證人推論,「菜色差」影響投票意願?

何況,菜色好壞很主觀的看法,一桌十萬的鮑魚魚翅宴,我也可以說「菜色差」啊!你能說他錯?偽證?,法官判決無罪的推理,犯了以偏概全的謬誤,也背離經驗法則。

千桌上百萬的免費餐會,主辦的人明顯地希望影響「投票意願」,至於食客有無受影響,不是法律規範的對價關係,也不是用菜色好壞判斷。有無賄選,是看餐會跟選舉有無客觀「關連性」,這才是所謂的「對價關係」。

這場萬人餐會在選舉時間舉辦,也有候選人到場,有無對價關聯性很清楚。法官再問食客的胃口,已經違反了邏輯推理及經驗事實了。

用霍姆斯的邏輯及經驗,檢驗挑戰這件判決,三位法官站得住腳嗎?台灣的司法笑話又憑添一大筆了,小英政府政績滿意度恐怕至少再掉1%!所以,司法改革非用力徹底進行改革不行,民進黨政府自認清廉、勤政,但事實上還是養很多老鼠在咬布袋啊!人民當然要把帳記在執政政府頭上。不然,要記在誰帳上?最近看獵雷艦案,明明是發生在馬政府的鉅大弊案,人民卻怪現在政府辦得「裡裡落落」,像是軟腳蝦,連主嫌父子都沒有收押,二百多億,不是二千多萬哪!難怪總統、行政院長民調一直掉!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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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莊勝榮

莊勝榮
律師、前民進黨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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