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修法 打自己的嘴

好啦!
我受不了
林北又要來政治不正確了

現在一直在吵勞權倒退,說勞基法修惡
抗議輪班間隔不能為八個小時的人

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你們一直口口聲聲說這次勞基法修正是修惡
是因為把輪班間隔時間改為八小時是常態

對吧

那我問一件事就好

請問這次修法

是要把原本輪班間隔需要隔______小時改為勞權倒退的八小時

12小時?10小時?9小時?

答不出來對吧

我也可以跟你掛保證說,沒人可以回答這一題

因為未修正前的勞基法僅規定: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從來沒有明確的規定時數

只要雇主沒有讓勞工直接晚班接大夜
基本上資方就沒有違反勞基法

至於這個「適當休息時間」的輪班間隔時間
一般來說是以八小時為慣例

而這個慣例
是從1966年中興紡織
設立台灣勞動史上首次三班制輪班開始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勞基法修正輪班間隔為11小時後
卻遲遲無法實行的真正原因

因為這是產業結構的問題

當然啦!
你也可以不食人間煙火的說
那就讓這些三班制的產業倒光光

OK的!
反正林北也只會翻翻白眼說聲:喔!

至於現行的修法

是要將輪班間隔11小時變為常態,然後將這些八個小時的產業列為特例,並且設立兩個門檻做管制

#然後一堆人說這是勞權倒退
#其實我是看不太懂你們在講三小啦

然後一堆人拿一堆例子說現在一狗票的人過勞
所以要退回現在的勞基法修正案
也其實只是在打自己的嘴

因為

勞基法自始就是只有規定說: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從來沒有明確規定時數限制

也就是說
現在什麼花花班、紅眼班
其實依照未修法之前的狀態

#是合法的所以現在一堆人喊說要退回勞基法修正
林北是真的看不懂你們到底在講三小

 

#是要退回到
#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的狀態嗎

#你沒看到這次一堆人喊說要退回勞基法修正
#一堆資方都很安靜嗎

#他們當然安靜啦
#因為一堆人在幫他們要求把勞基法退回到
#輪班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的狀態呀

< 資料來源:JoSe Sung的facebook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