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起頭難 先從還原歷史真相做起

《促轉條例》通過,論者認為,正確處理歷史問題,首先必須還原歷史真相,讓國民記住教訓,忘記仇恨,重新團結。圖為中正紀念堂。資料照片

簡珮婷/歷史研究所學生

馬英九曾語出驚人指出:台灣已是民主國家,不需要轉型正義。古語有云:管中窺豹,只見一斑,自然能說明情況,也可成為佛洛伊德主義「偷窺癖」的注腳。馬英九一席話,適足顯示他識力的侷限或偏見,民眾難免嗤之以鼻,無妨退而結網,另外建立更為合理的座標,像立法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妨以歷史事件作為轉型正義的取材。

嘉義市長涂醒哲就強調,當務之急是歷史真相的還原跟人民權益的復歸,尤其嘉義市是民主聖地,228事件對眾多的嘉義市民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要給予受難者司法平復、撤銷罪刑的機會,進一步消弭仇恨。他舉例德國政府選擇以真實的地點設置「恐怖地形圖博物館」,以誠實的態度面對歷史,他認為,德國人對於轉型正義的態度,正可以給台灣在轉型正義路上的借鏡。

威權主義,是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普遍經歷過的一個階段,是人類必須承受的一個代價。如何化解這個代價?如何在付出這個代價後能實現人類的正義和進步?是人類面向歷史、現實和未來必須正視的問題。歷史既可以作為一個國家的包袱,讓他們永遠背負,冤冤相報,互相仇視,也可以轉化為他們的精神財富,讓他們記住教訓,忘記仇恨,重新團結,歷史的經驗值得總結。

正確處理歷史問題,首先必須還原歷史真相。威權制度面對歷史問題的習慣做法是:以維護專制統治為目的,千方百計地歪曲事實,掩蓋真相,塵封歷史,按其特有的意識型態隨意解釋歷史,無視重大歷史事件的存在,企圖依靠時間之流徹底沖洗民眾的歷史記憶。因此,還原歷史真相,是對歷史負責,對民眾負責。統治者可以欺騙所有人於一時,也可以欺騙一些人於永遠,但是,他們絕不可能欺騙所有人於永遠。歷史的真相最終無法遮蔽,終有大白於天下的時刻。  

還原歷史真相,對於民眾來說,特別是對那些歷史的受害者來說,是要求一個公道,是要求徹底清除統治者無端加諸於他們名下的各項指控和各種不實之詞,是要恢復他們的清白之身和做人的尊嚴,是要求歷史的平反;對於統治者來說,特別是對那些理應承擔歷史責任的人來說,是要求他們主動公開說出歷史真相。在還原歷史真相的過程中,由於年代久遠,長期封閉,具體歷史事件的原因和細節極易引起爭議,因此,真相的原則重在對事,輕於對人。例如228事件究竟死了多少人?一直無法確認,數字差距極大,郝柏村就認為實際死亡人數只有幾百人。對於這樣的分歧,政府必須深刻體會受難家屬的感受,要記取教訓,避免重演和撫平傷痛,才能體現轉型正義的原則,以恢復和重建歷史正義為最大目標。

在還原真相的基礎上,必然是為歷史受害者主持正義,恢復名譽,做出賠償。

威權體制下的受害者及其家屬,長期受制於體制迫害,在肉體和心靈上遭受極大創傷;那些死難者的家屬更是無法徹底擺脫失去親人的劇痛,巨大的精神折磨讓他們對生活基本絕望,無論何種補償都無法彌補他們所承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失。因此,補償原則,首先應當是著眼於對受害者及其家屬心靈和精神的撫慰,恢復他們的人格尊嚴,追認他們為正義所付出的犧牲,賦予他們應得的榮譽,通過各種方式紀念他們。比如為228事件的死難者建立了紀念碑、紀念公園,設立紀念日。

其次,在精神補償的同時,制定專門法案,對歷史受害者及其家屬給予「國家賠償」,對受害者後人的困難給予特別救助。補償原則,不過是實現「遲到的正義」,它最終要表達出法律和道義的力量,一定會突破制度的障礙而得以彰顯;顯示出不管在何種制度條件下,濫殺無辜,肆意侵犯人權和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均將在法律和道義上得到制裁。沉冤必須昭雪,正義必須伸張,歷史必須公正。  

和解是轉型正義的目的,這不僅是指受害者及其家屬對具體實施威權統治當事人的寬恕和諒解,更重要的是,通過個人化的行為,形成全民和解的態勢,以此重建國家團結的基礎。但是,和解的必要前提是:歷史的真相要有所澄清,受害者及其家屬的物質和精神損失大致得到補償。  

台灣曾有白色恐怖的荒謬,多數人一直相信台灣人應該擁有無恐懼的生活權利,有些人或許會把轉型正義掛上意識型態的無謂標籤,但懇請諸位明白:確立正義,是許多人由衷希望實踐的信念。萬事起頭難,逐步加以完善真相,政府責無旁貸。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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