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政治的典範運作──澳洲的同性婚姻(SSM)法

 

12月7日,澳洲國會以壓倒性的「Yes」票數通過歷史性的同性婚姻(SSM)法。無疑地,這個法律的通過將在澳洲政治史上立下文明發展的里程碑,留名千古。圖/民報資料照,郭文宏攝

12月7日,澳洲國會以壓倒性的「Yes」票數通過歷史性的同性婚姻(SSM)法。無疑地,這個法律的通過將在澳洲政治史上立下文明發展的里程碑,留名千古。圖/民報資料照,郭文宏攝

2017, 澳洲政局雖沒有天翻地覆,但也不算風平浪靜,可被歷史記憶的大事不多,但也有幾件動人故事。一、聯邦國會議員觸犯憲法44條、雙重國籍不得當選國會議員的風波,歹戲拖棚,演了半年還餘波蕩漾,要演到2018上半年。

二、工黨參議員Sam Dastyari,拿澳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黃向墨的錢,替中國在南海侵佔國際公海領域說話,被罵出賣澳洲國家利益、叛國。Dastyari被迫下台,引發澳中關係惡化,北京和坎培拉大吵大罵,彰顯兩國自由民主與專制獨裁文明衝突的必然性。(我於《民報》專欄「同樣威脅、不同反應」有評論)

三、本文主題,經過多年的努力,正反兩方勢力緊繃對立、拉拒、消長,12月7日,澳洲國會以壓倒性的「Yes」票數通過歷史性的同性婚姻(SSM)法。無疑地,這個法律的通過將在澳洲政治史上立下文明發展的里程碑,留名千古。

同性愛的合法化

同性戀、同性愛,人類存在以來就存在。人類道德、宗教、法律文明發展數千年來,在德教的強力教化及法律規範下,同性愛被認為是變態、變性、反常、非法的非人道行為,根深蒂固。一直到二戰後,生理、心理科學研究證明,並非如此,同性愛是人性自然、正常的生命現象,不應被德教、法律欺視、禁止、迫害,應和異性愛同樣合情、合理、合法認定、接受。尤其在西方自由民主人權國家,此發展漸成文明主流。

不過,主流也慢吞吞,要到21世紀,2001,第一個國家、荷蘭,才立法通過SSM法。之後,比利時(2003)、加那大和西班牙(2005)、南非(2006)、挪威和瑞典(2009)、法國(2013)、英國(2014)、美國(2015)等24個文明國家,才陸續通過該法。

澳洲是第26個追上去的國度,不算太慢,也不算太快,不值大驚小怪。

其實,雖有公民社會的大力推動、民智大開,2004到2017之間,澳洲也曾有過22次嘗試SSM立法,但反對力量都很大,功敗垂成。之間的前總理、Paul Keating(工黨)、John Howard(自由黨)、Tong Abbott(自由黨),是德教主義至上,極力反對。Kevin Rudd(工黨),出生天主教家庭,先反對後贊成。Julia Gillard(工黨),澳洲第一位女總理,雖贊成,但也沒大力推動。

民意調查的公投

現今總理Malcolm Turnbull(自由黨)贊成,但因黨內反對的保守勢力仍很大,不敢輕舉妄動。又不願接受工黨及綠黨直接由國會立法的主張,他因而主張先舉行公投,民意通過後,再國會立法。

但公投需要國會通過,他通不過,因為他在參院無法取得多數。結果,他另闢蹊徑,運作行政命令,要選舉委員會花1億2千多萬澳元,在2017年9月12日到11月7日之間,舉行通信投票民意測驗(postal survey),問澳洲選民:Should the law be changed to allow same-sex couples to marry?(是否改變法律准許同性兩人結婚?)

結果,出乎很多人、專家學者、媒體評論家、政治人物的意外,近80%的選民寄回了測驗函,一面倒,62%(7.8 百萬)選民說「Yes」,38%(4.8 百萬) 說「No」。

可謂非常成功的民意測驗。雖無法律約束,有此民意基礎,劍及履及,Turnbull召開國會,經過2週的參、眾兩院的熱烈辯論,雖有極端保守派,如Tony Abbott,困獸猶鬥,但「No」的大勢已去,「Yes」的大勢已成,排山倒海,以絕對多數懸殊的「Yes」票通過了澳洲歷史性的SSM 法。最後,眾院投票時,只有4位議員(全院150席)投下反對票。Tony Abbott投票前離席,棄權。

票投完,不僅國會、全國都沸騰、歡笑。很多人同意,這是非常值得澳洲人驕傲的歷史的一天。

雖非法定的民主公投,但這次由澳洲政府選委會正式舉辦的通信民意測驗,還是達到了公投、直接民主的決策意義。

台灣可以借鏡

台灣立法院剛(2017.12.12)通過公投法修正案。雖非民主完美,仍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但在台灣爭議仍很大的SSM立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實施、勞基法的修訂、中國和台灣的(敵國、敵人)關係的法理定位、政策制定、甚至憲政、政府體制的改,還有更嚴峻的台獨議程,等等重大國政問題,雖仍有很多適憲、適法的爭議、難關,但遲早都可能面臨非採取公投決策程序因應、解決不可。

澳洲SSM立法經過,是典範運作,值得台灣借鏡。

(2017.12.15)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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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垂亮

邱垂亮
前國策顧問、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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