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污 不要老想著核電

工研院前知識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杜紫宸,就空污議題接受貴報訪談時,表示:核二廠二號機當初停機並非故障或安全疑慮,其年限尚有五年半,可考慮恢復運轉;核三廠相對安全,延役可降低燃煤發電減污。

然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核二廠二號機剛完成大修,併聯三十分鐘後,就發生發電機避雷器箱爆炸事故,數日後,內部員工透過立委爆料,才公諸於世。剛完成大修的核電廠,設備竟會爆炸,停機豈非因安全疑慮?而一○五年五月至今,已度過兩個沒有核二廠二號機的夏天,何須再冒險重啟?

核三廠有活動斷層通過,本不該設置核電廠,更稱不上安全。過往多次火災,如:七十四年汽機葉片飛出氫爆起火、九十年緊急柴油發電機受鹽霧影響起火、九十八年變壓器高壓套管孔蝕起火、一○四年輔助變壓器受損起火、一○五年發電機絕緣劣化起火;一○四年反應爐蓋螺樁卡住、控制棒驅動軸彎曲、蒸汽產生器螺栓斷裂、螺栓射出擊傷包商;一○五年十月螺栓再次卡住;一○六年一月冷卻器跳脫停機、三月冷卻水洩漏輻射上升、五月控制棒導管掉落撞擊變形、六月主汽機冷凝器排氣小管破裂、七月馬達電纜絕緣劣化機組急停。狀況連連,應早日除役。況電業法第九十五條,要求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一一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而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將於一一四年五月到期,依法亦無延役空間。

核電會產生高污染核廢,又有核災風險,根本不是清潔能源。「減煤」亦非只能以「核電」取代,如:林口電廠更新後,每度電用煤量減少逾十五%、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幅約二十%。當台電承諾要投入空污改善、提升環保設備效能,加速機組更新;中油也開始思考:將加油站轉型為「綠能站」,用再生能源為電動車充電,減移動污染源、重啟大屯山地熱發電研究。繼續想著重啟核二,延役核三,不僅缺乏風險意識,更錯失其他更永續的發展機會。

(作者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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