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榮宏
陳抗(陳情抗議)的目標在「爭取民意支持」,以「扭轉政府決策」。
當陳抗人數龐大,多到震驚社會、震懾政府時,政府就須改變決策;譬如「太陽花學運」使馬政府凍結「服貿協議」。
上週六,反對勞基法修法的陳抗者走上台北街頭,警方估計五千人,主辦單位自估萬人,無論五千或一萬,都不足以改變現狀。
人數不足時,為了凸顯問題,陳抗者會採取激烈動作,引起關注,譬如「癱瘓交通」。
這是險棋,成敗關鍵在於社會是否認同。
倘若認同,大眾會包容它帶來的不便,說不定遠遠握拳遙喊「加油」,甚至加入陳抗行列。
上週六那場陳抗的「延長賽」,沒上演這些感人場面,受擾民眾反而責備流竄陳抗者,很不賞臉。
而流竄者透過社群軟體號召網友,有人甚至PO圖指警察施暴脫掉女性上衣,這不只是灑胡椒,簡直是辣死人的朝天椒了。
即使如此「重鹹」,人數未明顯增加;至此階段,勢已不可為。
陳抗者指責,警察最後在台北車站「東三門」外包圍他們,不讓他們解散,犯規!
有人卻笑說,警察在此將他們送往別處「放生」,其實是讓他們有下台階,放水!
警察若不放生,流竄要如何收場?
在主辦單位宣布「解散」後,「延長賽」走到東三門已逾時五個鐘頭,警察一早忙到此刻,已達臨界點。
而警方每次一舉牌,流竄者就相互吆喝「走了!走了!」警察以為他們真要走了,卻是集結到另一處。
如此這般,一而再,再而三,舉牌四次,流竄四次。
察覺他們並不想散去,警察改變態度,集結警力在東三門圍困,不准再流竄了。
有人說,流竄者在東三門告訴警察「我們要解散了」,警察卻不讓離去,實在無理。
問題是,跟了五個鐘頭後,又聽到這種話,警察是要信,還是不信?「難道還要再跟下去?」
與其繼續當跟屁蟲,此「跟」綿綿無絕期,「不如化被動為主動,就在東三門一次解決」,畢竟舉牌已四次,心動不如行動。
至於修勞基法,民意傾向「先讓政府做做看」;對於陳抗,多數保持觀望。
政府若膽敢「修惡」,到時上街的不只萬人;反對者應將決戰點放在那時,而非眼前。
至於「脫上衣」的驚世PO圖,警方播出影帶說明「是她自己脫掉的」。誰脫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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