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陳抗 誠實面對 解決紛爭

 

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的權利,警察辛苦依法維護安全,但本月23日勞團申請集會遊行自當日9:00開始,遊行即未依照核准之路線,且自15:30即佔據忠孝東西路與中山南北路口,嚴重影響交通; 其後於18:03 宣布集會遊行結束。原約5000名之群眾,已多各自散去,然該約三百名年輕人,仍續佔據該幹道路口,違法集會,交通大受影響。

18:15警察見狀況稍有緩和和人數減少,故開放中山北路右轉忠孝西路之慢車道,然該等少數人,竟然擅自攔阻車流,其後更到處流竄,逕率眾行走於快車道,干擾行進中車輛,佔據快車道、十字路口、恣意攔阻公車、趕著接小孩的車、衝撞警察...;(以上見電視及平面媒體報導),到22:25又鎖定目標,欲再衝往行政院,經警立即出動趕往處理,見無法得逞,又竄轉至臺北車站東三門,警察於24日凌晨才將該等以車載離,時間已長達6小時。若連先前勞團佔據路口的時間,違秩已超過10小時。

期間,造成中山南北路、忠孝東西路、中華路、成都路、忠孝橋、市民大道等幹道車流嚴重堵塞,這樣對嗎?且他們釋放的訊息與行為,就是不願停止違法脫序之荒誕行徑,欲整夜不斷地在交通幹道流竄逗留,擾亂社會秩序。甚者,少數律師也陪著他們顛覆癱瘓幹道交通!這樣對嗎?其中部分律師不但未規勸提醒當事人守法,竟公然挑戰社會秩序及國家公權力,這樣對嗎?

本次媒體未昧於事實,多能做客觀持平報導,誠屬可貴。然少數律師,僅就立場而不論是非,縱容少數違法脫序行為,忽視多數守法公民權利!尤其陪同違法脫序者,一路遊走街頭,霸佔道路、阻擋公車...,形同變相鼓勵繼續違法。民主法治之社會,並非只要律師在場,即可任意脫序違法.....。

台灣已經政黨輪替多次,確實已走向自由法治,可是竟然還有少數人,只要警察執法不合意,即誣衊默默辛苦維護治安的警察,難謂公平。社會秩序與國家公權力不容挑戰,自由必須尊重法治,尤賴警察中立嚴正執法。遺憾的是,每次類似勤務,不只耗費治安警力,警察亦常公親變成事主,媒體習以抨擊警察執法過當,違反比例原則,造成警民衝突云云。此次警察執法堪稱公允,類此違法脫序、恣意胡為,連媒體都看不下去了!尤其絕對無法接受,汙指警察脫女性陳抗者之衣褲,依據蒐證畫面純屬誤解,衣服是她自己所脫;至於所謂維權律師遭逮捕,警方亦以蒐證資料表示,當時有律師自己要隨同上車、也有已上警車,但表明要下車者,警察也都當場讓他自由離去,律師遭逮捕實屬誤傳。

民眾有藉集會遊行表達言論自由之權利,但表達意見,應該理性、不應恣意違法脫序,鼓動挑釁,刻意造成街頭衝突,更不應反過來歸咎維護秩序的警察。如此倒果為因,非解決問題之態度,政府、陳抗者、社運人士、律師、警察都應誠實面對處理問題,衝突、偏頗只會撕裂社會,無法產生正面能量。天佑台灣!

(作者為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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