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搞慘不會比較有道理

為了這回的勞基法修法,昨天桃產總去臥軌了,再加上周時力立委淋雨睡在總統府前的抗爭,我開始看到一種很有趣的說法,就是說人家抗爭很辛苦的,承受很大的壓力的,大家不認同也就算了,不要隨意嘲諷他們什麼的。

聽了真心覺得可笑,要我說的話,我一直認為在社運抗爭的過程中,臥軌和淋雨睡馬路什麼的,都是很好的抗爭手法,因為這些手段都能有效的引來媒體目光,並讓自己的運動訴求得以進入更多的人眼中。

但是,民眾最終要檢視的,要選擇是否支持這個社會運動的,都是這場社會運動的訴求是否能夠獲得他們的認同,並因此獲得他們的支持,終而能夠因為擁有足夠多民眾的支持,而令其運動目標得以實現。

說穿了,不論是臥軌還是淋雨睡馬路,其目的都不是為了讓大家覺得他們很慘很可憐,所以我們就該因此認同並接受他們的訴求吧。

但我現在卻看到有不少人認為,只要把自己搞到很慘,把自己搞到很弱勢,別人就有義務來保護他們,別人就有義務該聽他們說,該接受他們的意見那樣。

這是什麼?就事論事就那麼困難嗎?是我把你們搞到那麼慘的嗎?是我去拜託你們臥軌、淋雨睡馬路的嗎?

搞清楚,不論是臥軌還是淋雨睡馬路,都是你們自己的選擇,別人什麼也沒欠你們,把自己搞到再慘,如果你們的運動訴求就是沒道理的話,不會也不應該因此就變的比較有道理。

在民主社會中,社運與陳抗,或是在立院中的協商折衝,大家談的是道理,爭取的是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而不是在搞什麼比慘大賽好嗎~

你要想自己的理念獲得更多民眾認同與支持,該做的是去充實你理念的內涵,是去讓別人看到你理念中於他們的利益之處,這才能讓你的理念有被實現的機會。

靠著比慘企圖獲取同情來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從來就是在炒短線,最後的結果就是在消耗社會大眾的信任感,損害社會互信,並對於社會成員間的合作協商造成傷害。

而這些,就是那些臥軌和淋雨睡馬路的,現在正在幹的事。

< 資料來源:Rober Wang的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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