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面對 勞資雙贏

記者曾韋禎/特稿

民進黨政府勇於面對「一例一休」疏漏,提出勞基法再修法,在週休二日、加班總工時、加班費率等重大原則均未改變下,配合中央政府的嚴格把關,給予勞資雙方適度的工作安排彈性;這稱不上「修惡」,而是讓勞資雙方可依其所需,做出更好的選擇,可說是務實解決問題的進步修法。

  •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務實解決勞資問題。(資料照)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務實解決勞資問題。(資料照)

例如,現行勞動部函釋本來就可依加班時數換取補休,但因缺乏結清機制,未休完往往不了了之;新法在給予加班加成工資的前提下,讓勞工也能選擇換補休,並以罰則約束雇主不得「沒收」補休,這就是顯而易見的進步,反對者何必要想像一堆根本違法的狀況,危言聳聽地抹黑「一例一休」已死?

至於加班總工時可在三個月內勻支,或許連續四月加班五十四小時乍聽駭人,但部分季節性產業可能每年只做這四、五個月,新制能讓勞工在旺季多賺三、四成薪水,也避免雇主趁淡季大量資遣,難道不是勞資雙贏?

另外,不論鬆綁七休一、縮減輪班間隔,將由中央政府嚴格把關,讓勞資可視需要合理操作,除了便於合理調度人力,勞工也能藉此拉長休息日,何來勞權備受打壓?

勞團多以極端之惡例來全盤否定勞基法修法,甚至徹底看扁勞工的議價能力。事實上,剋扣員工非雇主經營事業的目標,營利才是;若將員工虐待至喪失工作能力,誰來幫雇主營利?若將所有雇主都幻想為潛在的惡棍,並把法律修到毫無彈性可言,反是拘束多數的理性經營者。

勞團不問現實,動輒以升高對立來否定一切,只會讓台灣陷入無盡的兩極化紛擾,擴大勞資間的猜忌與敵視,完全無益於勞權的提升。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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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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