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郭廷亮與辜仲諒

展昭(教師)

陳明與金延華還說,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民棒資料圖)

陳明與金延華還說,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民棒資料圖)

幾年前,發生在1955年轟動一時的孫立人案,經監察院2001年重啟調查後,監委們認為,當年郭廷亮是受到情報局脅迫、誘騙和刑求,才會被迫「扮演」匪諜。2011正式宣告孫立人沒有叛國,是冤枉的、應該給予回復名譽,可說是「天日昭昭」,遲來的正義。

孫立人兵變案(又稱郭廷亮匪諜案),當時阿歐西政府指控陸軍上將孫立人的部屬郭廷亮少校,預謀發動兵變,宣稱孫立人「縱容部屬武裝叛亂,窩藏共匪,密謀犯上」,將他革職軟禁長達33年。其實背後是兩蔣在主導整個案件,因為早在入緬對日作戰時,孫立人早有抗命救英軍的「前科」,先是抗命而主動派兵至仁安羌拯救被日軍所包圍的英軍,後來又違抗命令,撤退時不經由野人山回國,而是率領自己的38師向西撤退至印度。前一次抗命拯救7千英軍,揚威國際,也降低日軍日後對自己大本部後方的威脅,後一次抗命保全38師將士的生命,因為通過野人山的6萬杜律民部隊,大都命喪在森林中,只有少數人得以生還,可見蔣介石與其嫡系將領之昏庸無能。

來台灣後,蔣介石有意扶植其子蔣經國接班,要求在軍中安插政工人員,孫立人不同意,因為他認為軍隊是國家的,豈能屬於某一黨,也就因此觸怒兩蔣,種下殺機。但是兩蔣苦無藉口,最後教唆自己的特務,從孫立人部下郭廷亮下手,起初百般威脅利誘與殘酷刑求,郭廷亮都不屈服也不動心,後來欺騙郭廷亮說,只要他自白,就可保孫立人安全,事後證明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而是據此來認定孫立人有謀反之心,可講兩蔣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孫立人也因此被迫辭職,受軟禁長達33年。此事由蔣氏父子主導,動機和目的已很清楚,就是想家天下當「皇帝」,總統職位可以萬年世襲,國民黨上下可以永遠「吃香喝辣」。而孫案還有節外生枝,郭廷亮出獄後,一心要平反孫案而到處奔波,不料有一次在乘坐火車時,無緣無故摔下火車而殞命,究竟是自殺丶他殺或意外,完全不了了之,在轉型正義中,「郭正亮命案」也該視為疑案而重啓調查,不能像當時以「意外」草草結案吧!

扁案中的辜仲諒也是如此,被國民黨的司法人員威脅利誘作偽證,才讓扁被關。辜家律師陳明與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曾出庭作證說,紅火公司獲利的3億元並未流進扁家,只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辜做出不實陳報狀。陳明與金延華還說,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3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前民進黨立委蔡煌瑯、翁金珠曾帶著黨團「對特偵組檢察官涉嫌教唆辜仲諒先生作偽證的聲明」等資料,拜會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蔡、翁指出,辜仲諒已在法院開庭時翻供,指稱紅火案獲利的3億元並未流向扁家,律師也證述相同內容。蔡、翁批評,辜會咬扁涉不法,已指向是特偵組教唆他作「偽證」,特偵組還派檢察官特別跑到日本找辜回國誣陷扁,特偵組檢察官已涉嫌濫權追訴、偽造文書罪,這是非常重大的司法醜聞,特偵組必須給社會一個交代才行,但至今只見官官相護,不追究偽證或濫權追訴,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台灣的司法實在笑死人了。

由以上兩案件可以看出,國民黨的司法有其「優良」傳統,可謂「一脈相傳」,為了打擊政敵,維護自己的政權與利益,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在威權時代,人民敢怒不敢言,民主時代,主人有權要求真相,讓所有政治冤獄大白於天下。國民黨現在是該誠實招來的時候,不要再為獨裁者「擦屁股」了,否則將徹底被主人丟進歷史的垃圾堆中。(不是無罪免訴,而是要清算刨根究柢)

郭廷亮與辜仲諒案相隔近一甲子,案件性質雖然不同,阿歐西司法人員教唆當事人作偽證則一,若有人還相信這樣的司法審判結果,也該去吃大便了!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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