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請別擋住了陽光

 

而一位充滿勇氣,舉起唐吉軻德正義之旗,企圖力挽狂瀾的新任監委陳師孟,卻遭到以馬英九為首,當年破壞法治的國民黨人,猛烈圍剿,我們只能說:蒼天無眼。圖/張家銘

而一位充滿勇氣,舉起唐吉軻德正義之旗,企圖力挽狂瀾的新任監委陳師孟,卻遭到以馬英九為首,當年破壞法治的國民黨人,猛烈圍剿,我們只能說:蒼天無眼。圖/張家銘

人類從野蠻走向文明,花了數萬年時間,建立法治社會,則需要數百年,可是,破壞起來,卻相當容易。一但正義道德最後一道防線,遭受破壞,整個社會立即變成強者吞食弱者,或者弱弱相殘的境地,台灣從日治時代的法治社會,演變到國民黨黨國治台的法治崩潰,也就是短短幾十年而已,現在,人民對司法信任度排在最末,並且以恐龍司法譏之,正是這條崩潰路上的最佳寫照。

而一位充滿勇氣,舉起唐吉軻德正義之旗,企圖力挽狂瀾的新任監委陳師孟,卻遭到以馬英九為首,當年破壞法治的國民黨人,猛烈圍剿,我們只能說:蒼天無眼。

1943年「昭和18年」,一位夢想在台灣土地上,實施人權保障的律師湯德章,歷經困難的日本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回到台南,湯德章的日本名字是坂井德章,一位日台混血兒,父親擔任過殖民政府日警,母親是土生土長台南人,沒想到兩年後,日本變成戰敗國,國民政府軍隊奉盟軍之令,接收台灣。

寫過《被出賣的台灣》一書的美國情報官喬治·柯爾,在書中說:台灣在戰敗時候,社會秩序良好,很顯然,在日本統治下,台灣已經是法治社會,沒想到短短一年,一個法治社會被國民黨政府破壞殆盡,最終導致228事件爆發。

日本作家門田隆將在《湯德章:不該遺忘的正義與勇氣》一書中說:2006年,台灣報紙曾經登載一篇訪問稿,訪問了1947年228事件當事人林江邁後人林明珠,林明珠回憶說:根據家中長輩口述,當年根本沒有所謂「查緝私菸事件」,因為,國府來台灣後,並沒有發給任何香菸販賣憑證,台北街頭,以賣菸謀生的人,隨處可見。天馬茶室門前,當天發生的事件,就是中國軍人買菸,卻不給錢,引發民眾不滿,而非國民黨所說公賣局查緝私菸所引發。

老輩台灣人也知道:日治時代,市場上已經普遍實施公訂價格制度,但是,中國人一來台灣,好一點的人,會討價還價,還是會給錢,差一點的人,看見喜歡物件就取走,這種現象很普遍,因為中國人缺乏法治觀念。

結果228事件爆發後,卻直接造成一個優秀法律人死亡。

台北暴動消息,在當天就傳到台南,許多不滿國民政府年輕人,開始聚集,其中有日本空軍飛行員提議:到大林輕航空隊開走飛機,飛往東京,向麥帥陳情,第二天,一群學生抵達航空隊,但是部隊空無一人,連飛機也被破壞,所以這些年輕人只好取走簡單武器,聚集到成大(原來名稱是台南工學院),3月5日,傳出安南區派出所被攻擊事件,整個事態更為嚴重。

3月6日,中國鎮壓部隊21師抵達台灣,這時候,陳儀要求各地政府就地組織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湯德章被推派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治安隊長。在他遊說下,把聚集在成大的年輕人,身上擁有的槍枝回收,並交回軍方,沒想到這個動作,卻變成湯德章入罪理由。3月11日,湯德章被軍方逮補,審問時,逼問槍枝來源,軍方要求湯德章交出原來持有槍枝者名單,湯德章卻堅持不說,因此被嚴刑拷打,3月13日,臨時軍事法庭在台南地院開庭,由地院檢察官黃有忠擔任起訴檢察官,上午開庭,下午即被槍決,湯德章在死前用日語高喊「台灣人萬歲」,旁觀者為之動容。

國民政府找黃有忠做叛亂案起訴檢察官,是特意安排,因為湯德章回到台南後,就在台南開設律師事務所,遇到一個案子和黃有忠有關,當時柳營有一位富豪劉博鴻,家中有一妻二妾,其中,黃有忠娶了妾的女兒為妻,因為劉某年歲已高,有點失智症狀,家中大小希望趕快分產,強逼劉某人分產,於是,大老婆找到湯律師,向法院提出申請禁治產令,官司還在地院審理,以至於黃有忠也無法分到財產,國民政府當然知道:湯德章擔任治安維持隊長,絕不可能搞叛變,如果要叛變,為什麼還把槍交回去,找黃有忠當殺手,可以說是一石二鳥,最後,湯德章被判處死刑,湯律師一死,果然禁治產令被地院撤銷,黃有忠也如願分到財產,這是後話。

黃有忠既是台灣人,擔心審理此案,日後會被台灣人吐口水,後來自己也自費出書,寫了《我所愛的台灣,中國和日本》,書中把當年被國民政府壓迫,起訴湯德章回憶再說了一次,黃有忠回憶說:1947年228事件的秋後算帳,國民黨本來就要把責任推給在台日本人,這是最高層指示,把日本人挑動叛亂,當作228事件下台階,剛好湯德章有日本元素,所以作了替罪羔羊,這是一個政治黑手干預司法的死案,神仙在世,也無法救得了。黃有忠回憶錄說了實情,卻也道出台灣法律人,在國民黨來台後的悲哀,一個法律人成了替罪羔羊,如同人們討厭臭襪子,經常把他丟到床底下,卻忘了是腳臭,而不是襪子臭,襪子其實無辜,卻做了臭政府的替罪羔羊。

同樣這一年,日本也有一位法律人,為維護法律尊嚴而死,這人名叫山口良忠。

山口良忠在終戰後,擔任東京經濟案件庭審法官,1945年,日本戰敗後,由於韓國和台灣已經斷絕輸送稻米到日本,日本很快出現糧荒,加上戰後物資短缺,日本政府公布黑市買賣禁止令,防止投機抑制通膨,並且展開糧食配給制度,要求每個成人國民,每天進食卡路里,只限1,000卡,這個數字遠遠不足普通成人,每天必須攝取2,200大卡需求,所以多數老百姓會自求生路,在食物配及不足情況下,很多人只好求助於黑市,因此,每年大約有3萬件經濟案件送進法院,大部分是黑市交易被捕。

但是,到了1947年,隨著糧荒日漸嚴重,黑市交易案件膨脹到150萬件,東京都新橋、原宿、淺草,到處都可見黑市交易,黑市物資來源,一半來自美軍部隊,通常有錢人家,會把值錢物品典當,然後以現金買米及民生用品,這種行為雖說已經司空見慣,卻也違反國家法律,山口家裡屬於中產階級,山口太太也三不五時,把家中值錢家當賣掉後,換取物資。有一天,山口回家後,向太太訴說了審判一位70高齡老婆婆,涉及黑市交易案件,山口告訴太太:我為自己的工作感到羞愧,因為我自己不守法,卻要去審判和我一樣不守法的人,如果自己無法無愧於良心,我是無法持續法官工作的,於是山口告訴太太,即日起,只食用政府規定的1,000卡食物,並告訴太太,不可以再到黑市購買物資,1947年冬天,山口終於死於營養不良,《朝日新聞》還特別報導了這個消息,詳見約翰道爾的《擁抱戰敗》。

一位有良知的法律人,死於法律,因為這個法律就算是冷酷,卻必須遵守。這是一個戰後悲劇的時代,同時發生在日本和台灣,兩個法律人的故事,一個法律人為了捍衛政府法令而餓死,而另一個法律人,卻是因為政府破壞法律而死,這是多麼大的反諷啊!

日本從明治維新後,一改德川幕府時代,王權至上法律,朝向西方法治社會努力,1899年,還是俄羅斯王儲的尼古拉二世,曾經到日本訪問,有一天,尼古拉二世在橫濱街上,無故遭受一位仇俄人士持武士刀攻擊,武士被捕後,依照法律攻擊外賓,必須處死刑,尼古拉二世覺得有點太超過,於是向審判法官求情,希望可以免武士一死,卻被法官拒絕了,法官說:「政治不可干預法律,否則無法教育人民」,最後,這位武士還是被砍頭,尼古拉二世回國後,把這件事告訴幕僚說:日本國不可小看,這個國家正在邁向偉大,果然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俄國被日本打敗。

沒有法治的國家,畢竟無法偉大,聖經說:公義使邦國高舉,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回頭看看被國民政府破壞的法律吧!

1912年,中華民國剛剛成立,司法院即頒發訓令說:「法官加入政黨,先進國家大多數引以為戒」,這訓令的意思就是法官或檢察官,最好不要加入政黨,但是,孫中山執意要搞以黨領政的黨國體制,1925年,老孫就在廣州國民政府率先破壞體制,撤除了法官和檢察官不可以入黨的規定,於是黨的司法官,就堂而皇之進入法院,1955年,已經播遷來台的法院開始成立司法官訓練所,「黨義判決」和「黨義擬判研議」,也進入課程,更不用說:司法黨部也早已成立,法院正式變成國民黨開的。(許水德在1995年的經典談話)

1960年碰上「自由中國雷震案」,剛好派上用場,老蔣乾脆在總統府示範表演:黨政如何干預司法的戲碼,10月8日,總統府發公文,召開雷震案研究會議,會中下達4個指示:1.判決主文撰寫要平淡。2.判刑不可少於10年。3.自由中國撤銷證照。4.二審不得改變初審。

政治黑手利用司法打擊異己,而本應維護正義的法律人,從此失去勇氣,台灣司法被關入黑暗的地牢,一直到威權時代結束後,台灣有良心的法律人,再度呼籲司法改革,2011年,通過《法官法》第15條修正案,明定政黨退出司法,法官和檢察官不得參加政黨組織及活動活動,前已加入者應退出。2012年,司法界最大一波退黨行動展開,根據統計:依法退黨人員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多,高達64%,最高法院55%,最高行政法院50%,高等法院32%,地方法院18%,看起來,地院反而較少受到政黨干預,越高階層,政治黑手越多。

希臘哲學家第根歐尼,是一位不修邊幅的人,卻注重實際,有一次,亞歷山大帝去訪問請益,卻沒有事先通知大王來了,第根歐尼正好在院子裡曬太陽,見到有人擋住他的陽光,就大聲呼喊:「嗨,不要擋住我的陽光!」,現在,好不容易有一位正義之士,正在打開窗戶,讓陽光照進百年黑暗的台灣司法地窖,我們也要高喊:嗨,馬先生們,請不要擋住陽光了!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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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博學

洪博學
曾任報社總編輯、國際公關公司主管,著作有「蔣介石支持台獨」、「籠蛇爭霸中國」等書,現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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