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守則/原則擺一邊,台大名譽會…

 

近年來台大出了一連串,校長團隊的學術不正問題。前校長牽涉到學術不正的國際醜聞。最近遴選出來的準校長,又牽涉利益衝突以及論文掛名抄襲(盜用)。圖/資料照,程士華攝

近年來台大出了一連串,校長團隊的學術不正問題。前校長牽涉到學術不正的國際醜聞。最近遴選出來的準校長,又牽涉利益衝突以及論文掛名抄襲(盜用)。圖/資料照,程士華攝

近年來台大出了一連串,校長團隊的學術不正問題。前校長牽涉到學術不正的國際醜聞。最近遴選出來的準校長,又牽涉利益衝突以及論文掛名抄襲(盜用)。這些問題,對台大及台灣的學術影響深遠,國外學術界都注意到,這幾年台大在英國泰晤士報排名直直落(2016的195名,2017的198名),「名譽」在這排名是要項。

前校長牽涉的案件,專報學術不正的《撤銷觀察(Retraction Watch)》,日本學術不正的網站,台大及前校長的像片都登出來。本以為台大遴選新校長會特別小心,因為對台大(其實台灣)的名譽很重要。很不幸遴選後,看到英文報導,準校長牽涉利益衝突及論文抄襲(盜用)更嚴重的問題。

報上多人說管教授,他完全不知那篇在學術會上論文的發表。若真這樣,管教授應該去撤除該論文。《撤銷觀察》最近有一文“Caught Our Notice: How can a publication be a surprise to a corresponding author? ” 連通訊作者都不知道,被掛名出版,說這真荒謬,所以撤銷那論文。管教授如完全不知下被掛名發表,不是很類似這情況嗎?那就應正式要求撤銷,但他居然置之不理,不合常情。

台大經「師道維護委員會」起草,歷時一年六個月,經十二次會議討論後定稿,於1998年校務會議通過後,頒行了「教師倫理守則」。因為台大生命/醫學院牽涉造假案調查後,大有問題,教育部去年5月,推出「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對這原則的周全,以前還寫文大為讚揚,說定得比哈佛好

學術倫理委員會,誠信辦公室及教育部學術審議會說不調查,但是看起來都沒遵照自己定的守則/原則。台大「倫理守則」第三章「學術倫理」的第四條說:「身為作者必須為所發表之成果負責,必須適當回應對所發表成果的正式查詢。」第五條說:「研究成果首次公開,以在學術性刊物、研討會或專利公報為宜。」第八條說「研究著作引用他人的著作或資料,必須確實註明來源。」倫委會及誠信室都沒遵守,自己大學定的守則。

守則明說「必須為所發表之成果負責」,還說研討會也是成果的公開,守則更說「引用他人的著作或資料,必須確實註明來源」。若對所發表成果有正式查詢,必須適當回應。這就更應該立案調查,尤其上述前兩校長(包括準校長)牽涉的論文造假案以及抄襲(盜用)案後,台大的名譽待重整之際。

依照教育部的「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的二之(三)「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還有四:「對所發表著作具實質貢獻,始得列名為作者。學生學位論文之部分或全部為其他發表時,學生應為作者。所有作者,應確認所發表論文之內容,並對其負責。」倫委會及教育部學術審議會,都沒遵守教育部的原則。

台大這次的遴選爭議,讓人看清楚,公佈的倫理守則,只是擺出讓人看的教條,首長的口號而已,看來不必遵守。所以台大的倫理委會及誠信辦公室大受質疑。徵稿啟事明寫要審查,倫委會敢說會議論文沒審查,被說成公開撒謊誠信室說國外名校,說論文爭議時,都由校內處理,不可能交給別校,一樣不是實事。

台大對這次的校長遴選,台大對爭議,到底有沒有倫理及誠信?對真理有沒有追求?大家心理明白。很不幸,台大不注重自己名譽,還會帶衰台灣。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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