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軍法官談統獨暴力

 

二二八追思日迄今已近兩週,期間,獨派青年「憤」而漆潑老蔣棺木和遺像,國民黨青年軍「恨」而砸毀公投盟攤位,好不平靜。

看似統獨皆暴力,但完全兩個樣,目的、手段、所犯通通不一樣。就目的言,為何要潑漆?因為民主時代了,還在供奉殖民者、獨裁者,所以,係為民主價值而憤怒,這理由夠充足,除非認為蔣介石不是獨裁者,覺得民主時代還可以這樣供奉祂。為何要砸毀?因為要報辱蔣之仇,要剿滅獨派人士,因此,係為一黨一人之私而仇恨,這理由夠犯規,除非認為尋仇可以,覺得恐嚇亦無妨。

手段上,一個只是潑漆,一個是砸毀不夠,還加碼要獨派人士走在路上要小心,這到底是政黨青年軍,還是黑幫古惑仔?統促黨這下子可以喊冤跟洗白了。

再論所犯者,漆潑棺木會致效用喪失?棺木不是一樣繼續裝著「民族救星、世界偉人」?退一步說,是毀損公物還是私物?既然可由蔣家決定是否移至五指山下葬,那就是蔣家事務,棺木和遺像所有權歸蔣家,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桃園管理組)只是圍事和看管,根本無權提告。至於圍事和看管即便於法有據,是否合理、合憲?陵寢(皇帝死後安葬之地)之於民主共和國,毫無違和?而砸毀和恐嚇,不僅相關法條的構成要件該當,而且因囂張地直播而罪證確鑿。

不一樣的暴力,自然要有不一樣的對待,目前看來果然不一樣,但卻是顛倒了。漆潑棺木者,通通迅速拘捕;砸毀恐嚇者,卻只是意思一下,詢問其中四人後請回。審判獨立,政府不好多說什麼,但檢警職司偵查和追訴,亦屬行政作為,民進黨政府更應該有所要求與約束,而非放任檢警速(嚴)辦獨緩(寬)辦統。

(作者為備役軍法少校,台灣國家展望會發起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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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哲嘉

劉哲嘉
台澎黨秘書長,備役軍法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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