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司法信任度這麼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嫌對女助理有不當追求的騷擾行為,原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處免除法官職務,但再審改判只罰薪一年約二一六萬,仍然保留法官身分。「法官改革司法連線」對此抨擊,如此一來陳鴻斌的每月退休金就從六萬變成十八萬,等於只要一年半的時間就能打平罰款。

實在太荒謬了,身為法官,知法犯法,理當罪加一等,豈可只罰款了事?這種爛司法制度再不改革,行嗎?難道司法不是更需要轉型正義嗎?

有性騷擾的法官,有收紅包的法官,還有當國民黨迫害政敵打手的法官,難怪去年五月「二○一七台灣社會信任調查」結果,法官信任度倒數第二,只有三成二,只比記者好一點而已。二○一六年中正大學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也顯示,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高達八十四.六%與七十六.五%

(作者為大學教授,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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