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法官知法犯法,還保住了退休金?!

司法也應落實轉型正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嫌對女助理有不當追求的騷擾行為,原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處免除法官職務,但再審改判只罰薪一年約216萬,仍然保留法官身分。「法官改革司法連線」對此抨擊,如此一來陳鴻斌的每月退休金就從6萬變成18萬,等於只要一年半的時間就能打平罰款。

實在太荒謬了,身為法官,知法犯法,理當罪加一等,豈可只罰款了事,且每月退休金就從6萬變成18萬,世上怎麼有這麼荒唐事?這種爛司法制度再不改革,行嗎?只是浪費民脂民膏而已。如果沒有國民黨的縱容,一堆這種荒唐司法官還能爽退嗎?除了優厚月退俸、十八趴外,居然還有養廉金,卻養了一堆「垃圾」,有些人「外快」甚至撈得更多,納稅人甘心嗎?難道司法不是更需要轉型正義嗎?

實在太荒謬了,身為法官,知法犯法,理當罪加一等,豈可只罰款了事,且每月退休金就從6萬變成18萬,世上怎麼有這麼荒唐事?(資料照)

有些司法官除了性騷擾外,更多是收紅包辦事,尤其是當國民黨的迫害政敵的「助手」,否則比扁與郭瑤琪案更荒唐的馬案與林益世貪汙案件,為何卻是法外開恩?同樣的法官,對同樣的案子,卻有截然不同的判決,除非是笨蛋,否則誰相信其判決是「大公無私」?馬說一切「依法處理」,恐怕連豬都會偷笑,畢竟誰不知國民黨才是貪汙祖師爺?

有些司法官除了性騷擾外,更多是收紅包辦事,尤其是當國民黨的迫害政敵的「助手」,否則比扁與郭瑤琪案更荒唐的馬案與林益世(左)貪汙案件,為何卻是法外開恩?(資料照)

其實歷史就是最好的見證,如以前的白色恐怖、美麗島事件,以及林義雄家屬與陳文成命案等,有哪一件是公正判決?有哪一件給人清楚交代?好像人死就一了百了,討甚麼公道?而堂堂民選的前總統扁,一卸任就被法院禁止出境,他是犯了甚麼殺人重罪嗎?之後尚未審判終結,當庭就被法官裁定收押,還上手銬,人家是「殺人犯」嗎?反之,曾經下令屠殺那麼多人的獨裁者,至今還被當「偉人」崇拜!是非、正義與公道何在?

在收押扁前幾天, 居然有女檢察官演話劇嘲弄扁,其上司還說演話劇是「言論自由」且表示「不畏特權」!對一位前民選總統,連一點起碼的尊重都沒有,是否欺人太甚?!當年戒嚴時期,扁不畏懼國民黨情治機關的恐嚇,義務幫美麗島人士辯護,當時這些檢察官人在哪裡?到底誰才是真正「不畏特權」?由此可見,扁與郭瑤琪案若非政治性判決,屎都可以吃!

如今扁被關數年後,百病叢生,出入受各種限制,任何總統禮遇也都被取消。反觀馬英九,卸任後享受所有總統禮遇,國內外可以到處趴趴走,言論也毫無限制,如今又要申請出國到史丹佛大學演講,期間幾次司法審訊,好像都不了了之,有國民黨證真的「很好用」,畢竟「與眾不同」!

總之,司法也應落實轉型正義,否則難以取信於人,畢竟兩德統一後,所有前東德法官都被解職,重新招聘。德國有魄力,台灣的小英政府有嗎? 
 

(教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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