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葛洛寧的審判

 

德國二戰殺人無數的納粹時代已過七十多年,高齡九十六歲的納粹共犯奧斯卡.葛洛寧(Oskar Gröning)是最後、也是最高齡的被告,因此成為世界的焦點。今年一月德國憲法法庭審判,確定判他四年刑期,他的律師為他以健康與高齡的因素,提出不適合入監的緩刑,這個請求被德國憲法法庭拒絕,憲法法庭認為他健康尚可,有能力可以入監。當此案就要發監執行之前,就傳出奧斯卡.葛洛寧三月九日在醫院死亡的消息。

聽到他死亡消息的被害人家屬或當年在集中營的倖存者,認為最終他還是沒有坦承他的罪行,他帶著罪,跨過生死界。有一個被害者家屬沉痛地指出,至今德國雖有審判的形式,但是當年被追究的共犯,他們大多還是認為自己不須負殺人的責任,讓他覺得非常失望。在過去的幾次審判庭外,被害者家屬悲痛他們的親屬被害,希望藉著對奧斯卡.葛洛寧的判決,可以讓社會的新納粹人士得到警示,讓他們看到過去納粹具體的罪行,遏止新納粹的崛起。

德國不會因為要顧及被告者高齡,而不審判高齡的納粹謀殺共犯,相反地,他們花了幾年的司法資源,開了好幾次審判庭,就是要給這名高齡的納粹共犯定罪,不讓他緩刑,目的是在告訴世人,謀殺罪沒有追究期限,做錯了就是要負責,即使是九十六歲,只要健康可以,一樣要入獄。

奧斯卡.葛洛寧,一個在集中營管理死者財物的帳房兼行李管理者,何來殺人之罪?其實,這就是德國與台灣價值觀的差異,也是一個國家需要透過審判來處理罪責的原因,因為這樣可以讓人民認清黑白,是非價值才不會被扭曲。

一樣是七十年的轉型正義,德國用國家司法審判得到正義與是非的伸張,而台灣還有人愛戴殺人犯,僅能靠幾個年輕人觸法來伸張正義,台灣是不是太悲哀?一個不敢真正究責與面對自己過去的國家,其實根本就是個殘敗的國家,沒有清創自己的傷口,何來重生的力量?

(作者著有《借鏡德國》)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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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威良

劉威良
德國台灣協會前會長,台灣護理師、德國護理師及精神病患專業照護人,德國失智者專業照護人、從事動物輔助活動、教育及輔助治療的研究與資料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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