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請守法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爆料從二○○五年起即在廈門大學違法兼職授課。無獨有偶,另一位文化大學校長當選人,台灣科技大學專任教授盧希鵬也被爆料,在大陸的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高級管理課程研修班(類似台灣的EMBA)兼職授課,這個班即將在今年四月廿一日開班,收費要四萬二千多人民幣,折合台幣十多萬元,並不便宜。

公立大學教授在大陸兼職授課並不罕見,不只如此,許多公立大學教授也兼任大陸許多大學的「博士生導師」(相當於台灣的博士生指導教授),這種公立大學專任教師違法亂紀的比比皆是,教育部在一○一年七月十三日發函到各公立大學,要求「如有違反規定情形者,請依各校相關規範及程序及時處理。」

一○五年十月廿六日教育部又再發函重申前令,重申並未同意公立學校教師得赴大陸學校兼職,要求各校「應本自治自律精神,建立校內適當管理機制」,對於違反規定之案件,學校應「提送教師評審委員會或相關會議審議」,同樣的,公文照轉,也沒有人受到處分,過去在馬政府的大陸寬鬆政策下,從來沒有那位公立大學專任教師被依法懲處,久而久之,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就誤認為教育部政策已經開放,文化大學校長當選人盧希鵬也在他的學經歷上特別表明:任教大陸多所大學EMBA課程,有豐富大陸教學經驗。

台大在二○一一年就曾和上海復旦大學合開EMBA班,當時台大只招收中華民國國籍的學生,但到上海復旦與大陸學生一起上課,實際上卻同時可擁有台大與復旦兩個金字招牌學歷,台大向教育部申請開設兩岸EMBA班時,引起教育部高度關注,也開會討論是否有違法,教育部官員最後護航巧喻說:「這是合班上課」。但台大的專任教師沒有在上海復旦大學開課兼職,教授大陸學生嗎?不違法嗎?

筆者曾經在舊金山俯覽灣區的柏克萊大學校園風景區,看到一位教授要求我們這群參觀的教授團不要向攤販買東西,他只說了一句:「他們不合法(Illegal),他們不繳稅(They don’t pay tax)。」從此來自各地的全團就沒有人敢向攤販買東西。民無信不立,大學校長當然要守法守紀,這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們就看教育部對這兩所學校的校長當選人如何依法處理。

(作者為法學博士,任教大學法律系)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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