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事看專制政權戕害言論自由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會場外,美國全美電視執行台長張慧君提問時,被在第一財經電視女記者梁相宜(左)反白眼,畫面曝光後,掀起軒然大波;日前更傳出,兩名記者都被禁止進行兩會後續報導,甚至吊銷記者證。翻攝微博

張詩珈/博士生、曾任媒體工作者

近幾天,有兩個故事可一窺中國的言論自由狀況。第一個故事是,日前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會場外,美國全美電視執行台長張慧君提問時,被在旁邊穿藍色套裝的第一財經電視女記者梁相宜反白眼「藐視」,畫面曝光後,掀起軒然大波。

沒多久後,就傳出兩名記者已被禁止進行兩會後續報導。還有傳聞,指藍衣女記者梁相宜隨即被召回,一度傳出其被吊銷記者證的消息;穿紅衣的張慧君也被起底,質疑其履歷造假。

這個事件跟台灣有什麼關係?兩周前,中國國台辦頒布「對台31項措施」。其中,第二部分提出「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依照和中國大陸民眾的同等待遇,中國官方將開放台灣人民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洋洋灑灑的上百項職業資格考試內,就有一項名為「新聞記者證」考試。

是的,筆者沒寫錯,大家也沒看錯。在中國,想當記者必須經過官方核定審批,經過考試(含政治意識考題測試)才能錄取為記者。一旦有太過「獨立自由」思想、行為不檢的記者被列入黑名單,未來連考試的資格都沒有。光記者證需要考取這一項,就凸顯出專制政權對言論自由的巨大戕害。

第二個故事是,繼中國制定《國歌法》後,香港也將制定香港特區的相關條文。其中中國規定,侮辱國歌的懲罰是15日以下拘留;但香港的處罰卻比中國的還嚴,最高可能被判處監禁3年。 

無論是在中國大陸或香港,沒好好唱國歌就會面臨被拘禁的做法,完全是打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中共的臉宛如鋼鐵裝甲,再怎麼打,都打不穿。

但這是否意謂著,民主就注定要比專制矮一截?美國加州克萊蒙特麥肯納學院政府學教授裴敏欣曾撰文指稱,雖然民主體制中存在著腐敗、不平等、特殊利益集團等弊病,但是專制體制中這類問題更嚴重。

比較體制的自我改造能力角度,民主體制顯然有更強的可改性。多黨制下的政治競爭,定期的自由和公正的選舉,媒體和輿論的監督與壓力,及民間社會的政治參與都為民主政體不需通過革命,來進行自我改造提供了必需條件。例如,在成熟民主國家中,幾乎不會或聽說普通老百姓為了申訴合法權益,哭跪在官員或政府大樓前的荒唐事情;但在中國,這類奇特現象普普皆是。因為,人民無法從正常的管道去發聲,以爭取應有的權利。

顯而易見,言論自由正是優化政治體制,避免政治傷害人民的重要元素。但這一點,中共專制體制是付之闕如的,以至於百姓無法申冤、媒體淪為官方喉舌。

回到中國「對台31項措施」。當中有一大部分涉及到文化、影視、言論領域。在專制國家中,文宣思想是牢不可破、無法輕易衝撞的禁忌,一不小心(台灣人可能最容易遇到,因為平常生活就百無禁忌),參與其中者都可能面臨被管制或被攻擊的風險。只要看看好幾位台灣藝人,不時就被中國網民要求「政治表態」,就是不辯自明的最佳案例。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