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通牒 管不管用?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要求教育部在月底前對他校長職務聘任與否,做出決定。此要求形同「最後通牒」,是因為台北地檢署已針對他長年在中國大學兼職乙事,以「他」字案展開偵查,由於事證相當清楚,案件轉為「偵」字可能性極大,此事管心知肚明,所以要趕在司法有關鍵性階段前,「做了再說」,但以後萬一有刑責,創下台大校長之不名譽紀錄,等於拉著台大陪葬,值得嗎?

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以來,被爆料台哥大獨董、研究論文涉抄襲及長期在中國大學兼職案⋯。其實前兩者都可以用「泥巴戰」來應付,唯獨最近發掘的「兼職案」,卻是點中了「死穴」,因其法令規定明確,沒有灰色地帶可閃躲,而且還涉及刑責,在國人皆睜大眼睛在看下,想要得到檢察官「行政簽結」,恐怕機會渺茫,故校長職務案,愈拖對管愈不利,「快刀斬亂麻」或許是上策。

管爺此招「將軍」教育部,其實很像在二十一年前,時任台灣省長的宋楚瑜也用過的「金蟬脫殼」計。當時,宋因修憲凍省爭議,槓上李登輝前總統,宋以「請辭待命」梭哈中央,但李並不為所動,對宋的簽呈「留中不發」,拖了一陣子,筆者時為報社省政記者,寫新聞特稿分析此「辭呈」會對宋省長沒有迴旋餘地,因李總統隨時可把辭呈拿出來,大筆一揮「准」,那宋省長就要馬上下台,落得兩手空空,孤家寡人,如何再和中央「陳抗」下去?

或許分析有點道理,宋楚瑜立刻發表聲明,請總統對「辭呈」二日內准否,否則他就視為否決,而繼續執行省長職務。結果,李並未在二天內批示,宋省長就自行「復行視事」了,因而多出將近一年時間「部署」,也才有二○○○年總統大選的高呼聲,假若宋當時未使出此「金蟬脫殼」計,早早交出省長之職,當然也沒有後來選總統的盛況。

管中閔此番「將軍」教育部,究竟是高招還是拙計,只好看往後發展了。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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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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