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深澳電廠民調,通嗎?

台灣人的共業,不是台灣人共同承擔?

環保團體公布民調,指出北北基民眾高達七成五反對興建深澳發電廠,據此要求經濟部撤回深澳電廠案。然而,細究此一民調,不難發現其根本層面仍有疑義,能否據此推翻深澳電廠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值得商榷。

姑且不論受訪者中,高達八成不知道深澳電廠興建乙事,如此一來,七成五的反對率,與僅有兩成的認知度,是否有矛盾之處?另外,這次環保團體的民調,最大問題恐怕是,為什麼只鎖定北北基民眾進行調查?

眾所皆知,台灣中南部空污嚴重,大型污染源除了重工業,多半就是火力發電廠。但是,許多人可能不知道,台灣長期南電北送,北部地區用電量約佔四十%,但發電量只有卅五%左右,其中約五%的差額,必須依賴中南部向北輸電。而且上述差額,未來核一、二廠除役後,只會更加擴大。

進一步而言,台灣近二、三十年經濟發展成果,多集中新竹以北地區,留給中南部的,只有仍待升級的重工業、日漸外移的人口,以及承擔全台經濟發展外部成本的污染。

事實上,經濟發展必然帶來外部成本。以用電為例,無論核能或火力,都會產生污染,即使再生能源,也有用地取得、生產過程等困難。政府該做的,並非掩耳盜鈴,只考慮部分人民,而是站在全體人民的角度,理性選擇最低風險、最有效益的方案,並且合乎公平、正義地分配所有外部成本。

只考慮部分地區的環保,就是外部成本分配的不公平、不正義。正如將低階核廢料堆放在用電量極少的蘭嶼,也如同將火力發電廠設在中南部,卻要供電支持北部地區經濟發展、產業進步。

環保團體追求環境保護的理念固然值得肯定,但是,公平正義難道不是同樣值得追求的理念?既然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妥協無法避免,那台灣作為一個整體,放任一部分人坐擁經濟發展成果,又享受保護完善的環境,另一部分卻兩頭落空,這樣豈是公平正義的國家?難道真是一個台灣,南北兩個世界?

(作者現任機構研究員,高雄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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