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該為鄭南榕之死負責嗎?

 

挺侯友宜的人常說,鄭南榕殉難時,當時李登輝是總統,如果侯友宜該為鄭南榕之死負責,李登輝難道沒有責任嗎?這是最近一些國民黨人常說的詭辯。(圖/張家銘)

挺侯友宜的人常說,鄭南榕殉難時,當時李登輝是總統,如果侯友宜該為鄭南榕之死負責,李登輝難道沒有責任嗎?這是最近一些國民黨人常說的詭辯。(圖/張家銘)

挺侯友宜的人常說,鄭南榕殉難時,當時李登輝是總統,如果侯友宜該為鄭南榕之死負責,李登輝難道沒有責任嗎?這是最近一些國民黨人常說的詭辯。

這就很奇怪了,當時李登輝只是很勉強暫時坐上總統大位,根基還很不穩固,隨時可能被軍事強人取而代之,等於是被「半綁架」的總統,怎麼可能下令逮捕鄭南榕?何況逮捕鄭南榕是屬於內政事務,直屬長官應該是台北市警局局長或警政署長,再上去一點也不過是內政部長或行政院長,怎麼會是當時的李登輝要負責?當時李總統怎麼會越過四級下令幹這種事?只有兩蔣才有這種威權吧?國民黨要栽李登輝的贓,可以請出當年檢察總長丶檢察官丶北市局長丶警政署長、內政部長丶行政院長……等任何一人,來證明逮捕令出自李總統?否則就不要胡亂牽扯卸責。

侯友宜當年是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他明知鄭南榕雜誌社裡擺了三大桶汽油,更明白堅定表示國民黨只能抓到他的屍體,抓不到他的人,但侯友宜身為現場指揮官,為了搶功,卻下令員警強攻欲破門,遂造成鄭南榕引火自焚而殉道。侯友宜眼看逼死人了,就對許多不在場的媒體,謊稱鄭南榕用汽油彈攻擊,已傷了許多人,員警不得已才攻堅,倒更想不到幾十年後,他更顛倒黑白,說他和一百多個員警包圍是「為了救人」,但沒有完全成功。撒這樣子的漫天大謊,是非常丶非常丶非常無恥的俗辣作為,對家屬也是再度嚴重傷害,還好意思以救人功勞者自居,洋洋得意,呸!

國民黨指控扁「貪汙」也是如此,畢竟國民黨的司法,所指控扁的罪名,都是屬於內政事務,如龍潭購地案與銀行整併等,可說是屬於內政部或財政部的事,怎麼都扯到總統頭上?甚至把人家接受政治獻金聯想為「賄賂」,未免太有想像力了吧?可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畢竟論政治獻金與對價關係,國民黨不僅拿得比別人多,而且可能有對價關係,否則頂新案與幾百億的拉法葉軍購案怎麼說?

如果扁有對價關係,為何當時司法不調查一下當時內政部或財政部長,是否有扁對他們施壓的證據?扁連總統薪水都自動減半,龐大總統專屬的國安機密,也自動繳回國庫,怎麼會去關說這些地方事務?司法未免將總統職位看小了吧?難道國民黨不是常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嗎?畢竟從以往歷史看,只有國民黨官員才會幹這種事吧?

總之,李登輝該為鄭南榕之死負責,又是國民黨人一貫的「栽贓」手法之一,而且栽得黑白變色,天地顛倒,唾棄揭穿之餘,還不得不佩服這些老千的功夫,出神入化。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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