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應比照葉俊榮公開說明

管爺應盡快比照葉俊榮公開說明赴陸兼職爭議 以昭公信

 

  

國民黨立委爆料內政部長葉俊榮在中國大學兼職,葉今親上火線澄清。國民黨團提供

林子軒/台大校友

台大校長爭議歷經幾個月來,除了當選人管中閔的論文抄襲風波、擔任台哥大獨立董事未揭露的程序瑕疵外,更嚴重的是,在2012年至2015年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及國發會主委時,違法兼任廈門大學、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教職,在管教授多份英文履歷表中均有註明;不只如此,這段時間以來,管赴中兼職的「經歷」像擠牙膏一樣,愈爆愈多。日前媒體更指出,管教授名列中國地質大學MBA教育中心外聘教師,還疑似受聘於中國山東大學為縣域發展研究院學術委員。然而,即使社會各界已經對管教授有這麼多質疑的聲浪,近一個月以來,管教授仍然不願意公開地說明,出入中國幾次、兼職是否合法等問題。

令人納悶的是,爺們既然沒在怕,何不大大方方提供相關佐證,召開記者會向社會釋疑?

管爺在3月中被媒體報導兼任廈門大學教職後以來,遲遲不願公開對外說明,只敢在臉書上吟詩,讓藍委幫他砲轟教育部作業延宕,這恐怕不是爺們的作法,公開為捍衛自己的清白,難道對爺們來說,就這麼困難?

看看同為台大教授的葉俊榮,相比之下就顯得坦蕩多了,今(10)日上午藍委質疑內政部長葉俊榮赴陸兼職,葉便旋即親上火線,開記者會向社會說明,藍營指控的「兼職」,事實上是到中國進行27天的講學,為國際學術交流性質,且未支薪,當時葉也非政務官,未違反相關規定。

同樣地,比照葉俊榮教授,管教授何時才打算向社會公開回應以下質疑?第一,在2015年才卸任國發會主委的管教授,為涉及國家機密的高階政務人員,赴中28次是否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身為國立大學專任教授,不得赴陸兼職或兼課,請問管教授是否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三,時任大學行政職務,具公務人員身分的管院長,赴陸兼職是否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虞?

台大作為我國指標性大學,每年接受納稅人幾十億稅金的挹注,更有各界大筆捐款,在校長遴選過程中迭有重大缺失,當選人甚至涉及違法事宜,都是無法迴避的重大瑕疵,校長的遴選過程,以及當選人本身的資格條件,自然會受到高度關注,並被社會以高道德標準檢驗。因此,主張「大學自主」不能作為教育部放任台大遴選程序爭議的托詞。雖有部分藍營人士不斷強調台大校長聘任延宕是「政治力介入校園」,但客觀來說,卸任政要違法赴中、於與我國敵對的國家兼職,本身才是極具政治爭議,且有危及國家安全的可能。

身為前政務官,管前主委有責任,也有義務向人民說明此事。身為台大校友及納稅人,懇切的期盼台大校長當選人,切莫閃躲,盡快就以上質疑一一說明,以昭公信。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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