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墳vs.潑漆

獨派青年僅是對蔣介石的棺木潑漆而已,桃園地檢署竟依毀損、公然侮辱墳墓和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他們,多麼不公啊!其實蔣介石對待政敵的手段才狠毒呢!

汪精衛何許人?他是孫文遺囑的執筆者。

一九一○年,廿八歲的汪精衛在北京行刺清廷攝政王載灃,事敗被捕;辛亥革命爆發,汪被釋出獄,成為孫文的追隨者。

一九二五年孫文病逝,他和蔣介石爭奪國民黨領導權,因蔣握有黃埔嫡軍,汪只能鬱悶地屈居老二!

對日抗戰爆發後,汪判斷中國抗戰必然亡國,晚和不如早和,因此在一九三八年底和日本合作,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和重慶的蔣介石互別苗頭。

汪精衛於一九四四年因骨髓腫前去日本就醫,死在名古屋,日本軍部將汪的遺體運回中國,妻子陳璧君將他葬在南京中山陵旁。

抗戰勝利後,汪精衛的墳墓卻被炸毀,執行任務的是曾任國民黨七十四軍中將軍長、後來投共的邱維達;據邱回憶,炸毀汪精衛墳墓是由蔣介石授意陸軍總司令何應欽負責。

獨派青年對蔣介石棺柩潑灑紅漆,訴求「徹底清除威權遺緒,停止以台灣資源供奉獨裁者」,對比蔣介石生前對政敵炸墳焚屍、挫骨揚灰,不知道這一課歷史對檢察官有沒有一點啟發的意義?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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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欣芬

李欣芬
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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