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周煥興遇上耿繼文…

 

當年的警備隊長如今的中正一分局長周煥興(右圖),昨天就是在執法呀!耿繼文(左圖)當警察就說自己是執法,不當警察就罵警察是「政府的打手」,真是太打臉自己了!(資料照)

當年的警備隊長如今的中正一分局長周煥興(右圖),昨天就是在執法呀!耿繼文(左圖)當警察就說自己是執法,不當警察就罵警察是「政府的打手」,真是太打臉自己了!(資料照)

記者莊榮宏

 

「我以前當(士林)分局長時,你是我的警備隊長,你現在擺甚麼臉?」

昨天,耿繼文率領退休警察包圍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時,對著分局長周煥興如此嗆聲。

周煥興基於任務在身,當場未動氣,但這不代表耿繼文是對的。

只是路見不平,氣死閒人,想借用耿繼文的句型問他:「你卸下制服,已經不是警察,人家可是在當差執法,你又是在耍什麼『官威』?」

耿繼文「倚老賣老」,言辭霸凌舊部屬,令現職官警心寒。

比耿資深的警界前輩多的是:王郡有為有守、無慾則剛;洪勝堃瀟灑自在、寵辱不驚;王進旺忠勤奉法、恪守分際;蔣延遠廉潔剛直、鐵面無私;黃丁燦與時俱進、圓融謙和。

他們提攜後進,留下典範,可無一人像耿這般失格,以嗆舊部屬為自詡。

耿繼文那麼愛提當年勇,就順便盤點他有何豐功偉業。

找了半天,只有一條勉強可談:他當花蓮縣警察局長時,帶著「資治通鑑」進吉安五子命案的凶宅住七晚;啊!非為破案,而是為了「破除迷信」。

警察工作四大目標,沒有一項是破除迷信,若這不叫沽名釣譽、不務正業?那什麼才是?

從警超過三十年,官至三線三星,退休月領十萬,卻僅此一事可供茶餘飯後,令人搖頭。

退休後的耿繼文這次帶頭上街反年金改革,打出的旗號是「警消不服從」,分明脫胎自「公民不服從」,行事卻荒腔走板,與公民不服從完全背道而馳。

公民不服從的特質之一,是主張道德性而且「非暴力」,但耿帶領的退警卻一次就KO了四位電視台記者,創下近年罕見的紀錄。

記者手無寸鐵,人數居絕對優勢的退警打記者,是欺負無還手之力的弱勢,不但是強凌弱、眾暴寡,更是侵害新聞自由,是百分之百的暴力,絕對的反民主,哪有資格披上「公民不服從」的羊皮?

公民不服從另一項特質是,要有預期被逮捕或受懲罰的準備。

但打傷記者的退警因涉傷害罪而被中正一分局依法傳喚時,耿繼文卻率眾包圍衝撞分局要找人,完全背離公民不服從的精神素養。

聽說耿繼文當士林分局長時,訓示部屬要「嚴正執法」。

當年的警備隊長如今的中正一分局長周煥興,昨天就是在執法呀!耿當警察就說自己是執法,不當警察就罵警察是「政府的打手」,真是太打臉自己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新聞線上》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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