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自我優越感的trouble-maker

反年改團體今天包圍兒童醫院引起眾怒,誠然,他們有發聲的權利,但他們的訴求,注定了他們沒有權進行任何破壞社會秩序的抗爭,更何況是醫院。

我想反年改團體應該沒有思考過,藉由破壞社會秩序來抗爭的理論基礎是什麼?他們只是純粹覺得別人可以亂、我也可以亂,但社會運動從來就不是你不爽就可以打亂別人的生活,重點是你不爽的原因合不合理、是不是有助於社會回到平等狀態?

簡單來說,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為了追求平等、避免在自然狀態下那種比拳頭式的混亂,而自願將一部分的自由和權力賦予政府,政府因此得到力量並透由來制定法律,規範我們的生活及維持日常的秩序。

換句話說,政府可以規範你,是源自於你為了保護自己和其他人平等的生存權利,而賦權給政府的,統治者本身沒有權力,權力是來自於被統治者。

所以當政府無法再保障人民之間的平等時,人民也能收回部份權力進行抗爭,但由於政府握有最大的武力,通常個體的人民不敢輕易地與之對抗,這時社會運動者基於良知以及喚醒大眾重視他們喪失的權利,才會因此挺身而出、才有權藉由造成日常生活的不便,促使人民重視、促使政府對政策作出改變,讓社會重新回到平等之中。

也就是說,社會運動者可以造成大眾生活不便的權力來源,就是公平被破壞後人民收回的權力,他們之所以能得到這些權力,是因為這些抗爭本身,是為了讓你我重新回到公平的狀態。

可是反年改團體呢?他們的作為是試圖要維持社會的不公平,相較於前幾天抗議的越南移工或是更之前的關廠工人,即使一樣都是從私利出發,但一方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為了讓社會回到公平而抗爭,所以同時帶有公益的性質;另一方則完全相反,是為了要維持不公平的現狀而製造混亂,完全都是為了自己。

因此,他們固然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破壞社會秩序?至少在一般看法裡,他們的訴求注定無法被賦權來破壞大眾生活,所以不要再說什麼「民主社會大家都能抗爭」來替他們開脫,因為他們不是什麼藉由抗爭來讓社會回到公平狀態的社會運動者,他們只是一群為了維持社會的不公平以及自我優越感而走上街頭、進而造成大家困擾的trouble-maker。

< 資料來源:林艾德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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