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管 拔管 狗屁倒灶

 

教育部終於做出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之決定,但此一決定對台灣高等教育的戕害,不亞於此屆台大遴選層出不窮的狗屁倒灶事件。管爺學術倫理問題、隱藏獨董資訊的品德問題、前往中國兼職的法律問題,都是個人問題,但教育部與台大的因應問題,則是我國行政品質低落、大學自治失能的根本問題。

教育部為中央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而非依接受與否行政。教育部拔管之論點竟然是「教育部無法接受台大遴委會此次的遴選結果並駁回台大遴委會的決定」,而非「台大遴委會此次的遴選結果違反…(法規),(教育部依法不聘任…)」。如此便宜行事,落人口實,如同其對「台大校長的遴選過程」之批評:含糊以對。明明可以依法論法,卻缺法理立論,引來「顏色不對,校長不給你當」、「羞辱台大」、「濫權」、「白癡」等批評,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行政院、監察院應正視教育部無法依法論政之行政失能問題。

台大對教育部的反應如出一轍,就是一再跳針「遴選過程並無疑義」。台大的問題就是未正視自己的問題,意圖以推拖拉,蒙混過去。台大的新聞稿只一再重複「台大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規定」,以「無任何候選人向本會請求解除蔡明興委員之遴選委員職務」反證其「遴選過程並無疑義」。然根據「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遴選委員若有第四點第二項「(四)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解除其職務。對蔡明興委員之質疑,台大一樣便宜行事,只以未有人請求搪塞,未正視該會之調查義務。台大應根據遴選委員會之討論紀錄,證明蔡明興委員執行職務時未偏頗,而非無候選人請求。

台大對學術倫理之討論,更是荒唐。台大先以已行文科技部、教育部詢問搪塞,只重視舊資料、而故意忽略新資料。後又補充說明研討會論文非正式論文,卻忽略校內要求學期報告不能抄襲等規定。

拔管一事,只見各方「喇屎」。反管的捨嚴謹法規論述,只提出無法接受。挺管的捨學術實事求是之論證精神,只曲義虛應。顯示我國行政品質、高教人員之專業於因應日常業務上均嚴重失能,此等窘境,國家競爭力、高教競爭力均屬奢談。

(作者為研究人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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