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層是「管中閔之亂」的禍首

 

天《自由時報》揭露,台大早在2016年1月2日自訂「不能偷跑」條款(見下圖):即廢除教師兼職的可後補程序之「附條件同意」程序條文,明定「須經核定並簽訂契約後,才能函覆是否同意兼職」。但台大向教育部說明時,卻推說是「楊泮池2017/5/17批可獨董申請案」。台大不照自己訂的規矩辦事,先是讓管中閔「違法偷跑」擔任台灣大審計及薪資委員,案發後又蓄意包庇這種「違法」行為,難怪教育部會決定「不予聘任」,要求重新遴選。 

以下這個時間表「一清二楚」,看你們台大高層怎麼跟所有台大師生及全民交代!
 


2015年5月,審計部即應監察院的要求,首度進行全面清查全國公務員兼職的情形。至2017年5月11日止,經各該機關行政懲處者計1013人,依法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結果,予以降等或懲戒者計503人,其中42人遭監察院彈劾;而銓敘部為杜絕公務員違法兼職情事,已建置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並於5月8日啟用。

國民黨4月30日開記者會,想以指控「逾8成國立大學教授兼獨董都違法」這種潑屎大戰、力挺管中閔,但已證明無效:因為用過同樣手法的台大,在3月24日臨時校務會議時提出,「這一兩年有37名教授兼職,在學校流程簽辦上,有95%(即35名)的同意書都採追認」,被台大自己2016年1月2日的規定打臉。

國民黨倒成了「豬隊友」,當已經處理過上千案例的審計部與銓敘部將目標轉向藍營教授,這些人不死也脫層皮。

< 資料來源:pfge·s blog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