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目無法紀

教育部和台大針對管中閔校長聘任案的你來我往,哪一方是在捍衛法規,哪一方是在強詞奪理,態勢已經愈來愈明顯了!

四月廿七日,教育部以「台大校長遴選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無法接受遴選結果」,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案;教育部呼籲「校方應依法行政,督促台大校長遴委會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五月十二日,台大校務會議做出「教部應儘速聘任管中閔」的決議,台大人事室更振振有詞說「教部日前調查公立大學四百例產學合作兼職案,台大就佔了一一三例,四百例中有七十八%先報請兼職再追溯核准,顯示是通例」。

教育部要台大校方「依法行政」,台大人事室卻理不直氣壯、以咄咄逼人之姿高分貝告訴大家:公立大學人事室執行職務時,誰跟你百分之百「依法行政」來著?廿二%「依法行政」才是通例啦!看來,台灣的公立大學人事室是充斥著「余文」的!還有,所有公立大學「先報請兼職再追溯核准」的平均佔比是七十八%,台大則是超過九成,直教人懷疑:是否愈是頂尖大學,愈是投機取巧、愈是目無法紀?

還記得當年馬英九鬧得沸沸揚揚的首長特別費弊案嗎?在立法院「首長特別費貪污除罪化」大筆一揮下,一干違法亂紀、偷雞摸狗者在「歷史共業」的金鐘罩下,一個個高枕無憂矣!再看看台大人事室「先報請兼職再追溯核准是通例」的目無法紀說,終於讓人恍然大悟:原來,台灣的法規,只是訂來讓廿二%的傻瓜遵行的,對爺們是不「管」用的!?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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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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