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光明也不磊落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條,俗稱沉默權條款,被告為避免自己入罪,有權拒絕回答不利自己的問題,但宣示引用「第五條」的被告,特別是政客,一定被懷疑隱瞞「不可告人之事」。

自吹行事「光明磊落」的馬英九,在賤賣黨產案中對檢方的偵詢,選擇閉嘴,不辯駁,不說明,直到庭外才開口指控檢方不公平。庭內隱匿事實,庭外肆意指控檢方,這既不光明也不磊落。

扮演江湖好漢的管爺,拉學閥關係,隱匿財閥關係,「選上」台大校長,面對隱匿違法兼職的質疑,也選擇閉嘴,拒絕出面說明,等被認定遴選程序不當,應重啟遴選時,才開口指控「政治介入」,這也不是「坦蕩蕩」。

這兩個善於搬弄口舌的黨國精英,關鍵時刻選擇閉嘴,製造的「社會觀感」就是「有鬼」,「斯文掃地」,想以不誠實求自保,「光明磊落」是鬼扯。

小政客有樣學樣,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來自南部,對「意識形態」似懂非懂,批民進黨「用意識形態標榜本土與非本土」,並稱我們都是「在這個土地上打拚的人,本土絕不是特定政黨的權利」。

「本土」與「非本土」政黨,主要在區別「原生地」和國家認同,無關意識形態。這個國民黨的候選人,小心的提「這個土地」,不用「這個國家」,或「台灣」,難道是意外?

宣稱討厭意識形態的柯P,要競選公職卻不肯坦誠交代對台灣價值的認知,反指控「這個國家用意識形態檢驗國民」,他好像在罵中國或蔣介石的「一百條」時代!

要競選或出任公職,就要把事實與理念坦誠公開接受檢驗;想靠耍嘴皮,用老千手法混蒙欺騙,只會自取其辱。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鏗鏘集》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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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景弘

王景弘
王景弘曾任《聯合報》記者、選述委員、駐美特約撰述、紐約《世界日報》編譯、《經濟日報》駐美特派員、《聯合報》駐華府特派員,以及《台灣日報》主筆。著作有《採訪歷史:從華府檔案看台灣》、《杜勒斯與台灣命運》……。目前每週在《自由時報》撰寫〈鏗鏘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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