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前行政院長的馬後炮

自從小英政府上台,頻頻看見某「才子」不斷公開批評現行的房屋稅「違法違憲」,「不可增只能廢」,並指出一九九三年,民進黨立委也曾發起「自用住宅免稅運動」。果真是為蒼生向政府求情嗎?

細看「房屋稅條例」第五條關於稅率之沿革,最後一次修正於二○一四年六月四日,前此則是二○一一年六月廿日,均是馬政府時代,更早已是一九七○年七月八日。在二○一四年修正以前,自用住宅稅率僅適用於一戶;之後,允許「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即放寬自用住宅稅率得適用於二戶以上。

上述這位才子如果早知道房屋稅「違法違憲」,何不於其行政院長任內推動改革,提案修正相關法規?如果卸任之後,才發現問題嚴重,至少也該學學馬來西亞的馬哈迪,先承認自己的失誤吧!而非換人執政後,才就此頻頻放話,宛如小英政府犯了天條一樣。

既然才子於友報也說「國情不同,規定也不同」,其檢討言論,焉能不從我國實況,全面審視房屋稅種種問題,而非專就自用住宅問題一路衝,卻淡化一人多屋該當如何課稅,才能彌補自用住宅免稅的地方財政缺口。

(作者現任公務員,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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