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音寧犯了什麼天條?

 

看到吳音寧在台北市議會慘遭凌遲的景象,你會以為她是犯了天條。

國民黨市議員有備而來,磨刀霍霍,吳音寧就像一隻惶恐的兔子被推上了砧板,而一旁的柯文哲和她的直屬長官陳景峻,早就打定主意袖手旁觀,甚至很樂意「逗手腳」幫襯一把。

從臨場表現來看,吳音寧確實太嫩,一萬九千元業務費收購殘菜贈社福團體遭北檢立案偵辦,確實嚇傻了她,議員質詢她是否送民進黨六十瓶洋酒,不難回答,她竟無言以對,形同默認,事後再以臉書澄清已無補於事,光就「反應不夠快」這一點,她不適任已十分顯然,留她在火上烤,無疑是件殘忍的事。

「北農」是黑金體制殘留的怪胎,這個半官半民的「公司」,徒有公司之名,卻無公司治理的實質,台北市政府與農委會合計占股四十五%,民股則長期由雲林張家所把持,過去國民黨獨霸的時代沒事,官民一家親,呷好逗相報。

柯文哲入主市府之後,有意染指這塊地盤,和張家眉來眼去向中央叫板,最終妥協是由北市府指派董事長陳景峻,農委會指派總經理吳音寧,一般相信她是小英的人馬。

自從柯綠出現分歧以後,殘餘勢力終於鑽到了空子,窮盡洪荒之力醜化吳音寧,把她塑造成年薪二百五十萬的實習生、靠爸族,這在青年普遍低薪仇富的社會氛圍下,對執政黨青年選票具有驚人的殺傷力,小英主席千萬別輕估。

回頭來看,吳音寧到底犯了什麼天條?

前文提及,「北農」從來未按公司治理辦事,董事長制或總經理制,因人設事、因時制宣,其運作機制或待遇福利,難道不是國民黨和張家立下的規矩嗎?吳音寧的薪水、業務費,和嚇壞柯文哲的三十萬特支費,她的前任韓國瑜有少拿一分嗎?為什麼以前理所當然,現在就罪大惡極?

答案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黨國體制的權貴禁臠,豈容寒門來分一杯羹?

儘管如此,小英也千萬別輕忽了這個問題。「北農事件」是青年選票流向的重要指標,吳音寧也許是背負原罪的非戰之罪,但她不適任昭然可見。正本清源之道,就是回歸公司治理,向企業求才,杜絕酬庸的悠悠之口。

(作者為資深新聞從業人員,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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