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 環保署沒能力講清楚嗎

 

環保署明年擬禁止4大公共場所提供內用者塑膠吸管政策,卻引發輿論譁然。資料照片

林靜儀/立法委員

日前環保署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其中規劃「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供內用之消費者使用。」結果政策傳到民眾耳裡,變成了「以後都不可以用塑膠吸管」、「喝珍奶用湯匙啊」這種訊息。

依照環保署的估算,影響的學校、公部門、百貨公司或速食店,大概8000多個店家,其中完全沒有包括到夏天民眾最愛的手搖茶店;而手搖茶店多數沒有內部座位,民眾是購買後回自己家或是工作地點喝,這部分在目前的政策規劃上,完全、一根吸管都沒有禁止使用。

簡單講,「內用的飲料,店家必須提供可重複使用或是生物可分解材質的吸管」,這句話有那麼難講出來、那麼難讓民眾懂嗎?

從2015年,聯合國全球所有會員國制定了17項「永續發展目標」,在2030年之前要達成17項、169個指標,稱為SDGs或是2030 agenda。有些國家的永續發展目標的幕僚單位是總理辦公室,或是外交部,多數則在環保相關部門;去年,賴清德院長和蔡英文總統,都針對台灣訂定國家永續發展目標,提出宣示,也認為這是接軌國際社會非常重要的「共通語言」;我也屢次在立院質詢以及與民間團體合作倡議。

而環保署就是行政院永續會在制定這17項永續發展目標的幕僚單位。

SDGs的第6項目標,clear water and sanitation(乾淨水源與下水道設備)、第12項,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負責任的消費及生產)、第14項,life below water(海洋生態保育)。我們在討論減少水中塑膠碎片微粒、垃圾對於海洋生態的傷害、以及企業和消費者在生產與消費過程中減少污染和非必要的垃圾,就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在2030年之前全球要一起努力的。

環保署提出減少一次性塑膠吸管使用的政策,因為台灣民眾的生活習慣和飲食習慣,無法完全不使用;而改由要求學校、公部門、大型連鎖速食店和量販店、百貨公司針對內用商品進行改變,這叫做CSR(co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社會企業責任。全球產業,都要求必須提出每年的CSR報告,以及目標,由企業開始進行對於環境與社會永續的行動。6月初,台灣才剛有9個企業,獲得亞洲企業社會責任獎。

民眾不清楚CSR、不知道SDGs,難道環保署身為行政院永續會幕僚、剛剛辦過4場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公民會議、3個月後要提出完整的台灣永續發展目標指標的環保署,怎麼連要求公部門、連鎖量販或速食店、公私立學校不再使用環境無法分解的塑膠吸管,在CSR企業社會責任與SDGs永續發展目標6、12和14這幾個必要責任上,都不會講呢?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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