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在嘉義市長選舉中的助攻角色

 

特定媒體以「移花接木」的手法,利用市府回應的說法為黃敏惠澄清,顯然於市長選舉中,有意無意地為黃敏惠發揮了助攻的腳色。圖/民報資料照

特定媒體以「移花接木」的手法,利用市府回應的說法為黃敏惠澄清,顯然於市長選舉中,有意無意地為黃敏惠發揮了助攻的腳色。圖/民報資料照

如果你認為,新聞媒體都是客觀中立的,那你就錯了。媒體是人經營的,像人一樣,常常會有政治屬性,甚至是對人的偏好,沒有立場衝突的時候,不會表現出來,一旦涉及利害關係,立刻顯露。

嘉義市議員黃國村在市議會閉會前提案移送兩個案件給檢調偵辦,一個是黃敏惠擔任市長時代的台灣燈會案,一個是涂醒哲市長任內的LED燈採購案,經議會全體無異議通過。這兩個案子,其實早就移送過檢調,檢調查過相關卷宗、資料,最後全案資料送回,並無進一步的動作,現在議會在經遞補產生的黃國村議員提議下,舊案重送,應該不只是時間上的巧合。但有玄機的地方不止於此,還有媒體的處理方式。

一家媒體的標題處理是「嘉市燈會傳弊?市府:絕無不法」,乍看之下,好像是嘉義市政府表態澄清「燈會」「絕無不法」,但是仔細分析,這個標題透露兩個訊息。

第一,它沒有下一個帶驚嘆號的標,像這樣:「嘉市燈會傳弊!」而是加上疑問句,「嘉市燈會傳弊?」這就有不跟著提案人起舞的意思,甚至是在質疑提案人的說法。如果套進實際涉案人,那這個標題就是有利於黃敏惠。

其次,標題後段是市府斬釘截鐵的回應:「絕無不法」,前後一看,讓人立刻產生一個錯覺:「市府斷然否認(台灣燈會)有不法情事」,這對於習慣看新聞只看大標題、不細看內容小字的讀者,是會產生誤導作用的。放進案情脈絡中觀察,就有利用市府回應的說法為黃敏惠撇清的意思。

第三,要是我們再細看新聞內容,馬上會發現,事實的真相是:「嘉市燈會傳弊」是一回事,「市府:絕無不法」的回應指的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說,市府沒有對台灣燈會是否有弊表態,而是斷然否認LED燈採購案有不法。這就很有玄機了,編輯在標題裡藏著這一個陷阱的用意在哪裡?

我們來看這一則新聞報導。在台灣燈會部分,市政府是由主計處對外提出說明,指出「燈會預算編列和代收代付等支出皆有審計室審核,願意配合檢調調查。」換句話說,台灣燈會是在黃敏惠擔任市長時舉辦的,相關收支自然是在黃敏惠任內結案了,現在如果要調查,也是前任主管及經辦人員要去檢調說明,如果這個案子有問題,也是當時候任職的相關官員要負責,現在位居涂市府主計官職者,如果沒有經辦這項業務,是無從為前任的經辦事項澄清或反駁的,但礙於本屆議會「舊案新炒」,只好說「配合檢調調查」,分寸拿捏得宜。

至於LED燈採購案,現任的涂醒哲市長解釋說,「我們是買照明、服務」,市府工務處長李建賢強調,「LED燈採購絕無不法,去年該採購案已移送調查站和廉政署查」,前後對照下來,很清楚,市府強調「絕無不法」的是指「LED採購案」,出面澄清的是工務處,講的也不是黃敏惠任內的台灣燈會案。台灣燈會,即使現任市府要依照市政延續的理論來澄清有無弊端,應該出面對外說明的也不是現在的工務處,而是燈會當時真正的主責單位或最後的負責人。

把議員對燈會「疑似非法重複核銷」的質疑,接上市府強調LED燈採購「絕無不法」的回應,這家編輯台顯然使用了「移花接木」的手法,讓標題印入讀者腦海的印象:「台灣燈會絕無不法」。

第一線採訪的記者絕大多數都受過新聞專業訓練,殆能以公正態度作平衡報導,反倒是編輯台的後製作業,常受報社的屬性、編輯者的意識形態所左右,而呈現與新聞內容不相吻合甚或完全相反的標題,本來公平詳盡的採訪內容經過刪節,竟然出現獨厚某一方或不利於某一方的失衡報導,讓撰稿記者和新聞受害者啞巴吃黃蓮。這類媒體,堪稱新聞的「加工業」,而本文所舉例的這家媒體,之所以被稱為「重工」,前科累累,其來有自。

很明顯的,這一則新聞標題的編輯處理方式,獨厚黃敏惠,做為嘉義市長候選人的黃敏惠,顯然立刻在媒體上獲得即時消毒、澄清的幫助。這家媒體在嘉義市長選舉中有意無意地為黃敏惠發揮了助攻的角色。

黃敏惠任內舉辦的台灣燈會和涂醒哲任內採購的LED燈,這兩盞燈,不意外的,又照出媒體圈的一片黑影!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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