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是否開大家的玩笑?!

前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土地租給文化大學作宿舍惹爭議,台北市議員洪健益爆料,指新北市府副秘書長邱敬斌、城鄉局副局長汪禮國上週至北市府關說,盼北市府認定「可以當學生宿舍」。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開記者會並未否認此事,指「我清楚知道有討論」,如教育部認定該處是「住二住宅」,將會依「都市計畫法」開罰6萬元。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開記者會並未否認此事,指「我清楚知道有討論」,如教育部認定該處是「住二住宅」,將會依「都市計畫法」開罰6萬元。(資料照)

林洲民是否開大家的玩笑?要嘛就罰個六百萬,侯家才有感覺,否則不如不罰。住三才能做宿舍使用,住二不行。違規使用多年。不僅要解約,之前幾年,作為宿舍的不當得利,都應該要吐出來。闖紅燈沒被抓,不表示你就是合法,有可能就是因為你曾是警察局長,後來又擔任新北副市長。侯家處心積慮買了這一片土地,目的就是要蓋宿舍賺學生的錢, 如今侯家年收笑納兩千萬元,又怎會在乎區區六萬元嗎?如同「管爺」自己私下「外快」那麼多,又怎麼會在乎區區年終獎金?

眾所周知,都會地區一些小警察大都靠「包賭、包娼」賺「外快」,一些高階警官可能就比較「高竿」,通常以合法掩護非法,撈錢金額與速度遠非一般小警察可比,畢竟權力通常帶來腐敗,權力越大越腐敗,共產國家是如此,民主國家如我們也不例外,尤其國民黨主政時期與地低方,上樑不正下樑歪,黑白兩道莫不與國民黨互相勾結,自然「有福同享」,否則朱某人為何選的副首都是操守可議者?為何任內許多高官都因貪汙被起訴?

扁執政時其,扁夫人處理財務有問題,扁雖然被蒙在鼓裡,最後還是一肩挑,沒有將責任推給太太。反觀侯某人,許多內行人都說文大與侯家簽約時,侯都有在場,為何侯至今卻將責任推給娘家與文大,自己好像是「身外人」?曾經擔任高階警察,也不分青紅照白抓過不少「歹徒」的人,怎麼比書生扁更沒有Guts?扁如果有意貪汙,當初就不會放棄國際海商法律師的高收入而投入政治,擔任總統時自動減薪一半,也不會將以前總統專屬的國安密帳繳回國庫。

侯某人口口聲聲以照顧學生為重,「家人」卻與文大簽約要求每年至少一千五百萬元租金,還約定每年「應」增加5%租金,逼得文大不得不將一間房原本兩人變成四人住,否則無法支付龐大方屋租金。表面上看,侯那一棟「宿舍」租金比外面便宜,卻有如香港的蟻居或棺材屋,安全問題堪虞,萬一出事,文大要負責,與侯家無關,文大學生的居住人權在哪裡?

侯某人口口聲聲以照顧學生為重,「家人」卻與文大簽約要求每年至少一千五百萬元租金,還約定每年「應」增加5%租金,逼得文大不得不將一間房原本兩人變成四人住,否則無法支付龐大方屋租金。(中央社)

侯家租給文大之前,年租金就有七百五十萬元,按理說, 集體承租給文大會比承租給社會人士更便宜,何況對象還是學生,為何租金不降反升?第一年就約定要收年租金一千五百萬元,且每年自動上漲5%,如今據說年租金已上升到兩千一百萬元,等於原本租金的兩倍至三倍,侯卻說這是「照顧」學生,試問,說得過去嗎?侯家的賺錢手法未免令人嘆為觀止!如果沒有選舉,真的很多人都被蒙在鼓裡。那些支持侯的人卻說這些都是「抹黑」,那麼買賣軍宅圖利自己的王如玄又怎麼說?朱某人的眼光怎麼這麼「好」,老是找一些豬隊友?

侯某人擔任副市長時,到處查緝非法住屋,動不動就拆屋或斷水斷電,包括輔大與淡大附近的學生宿舍,為何對於自己租給文大的房子違法規定,卻睜隻眼閉隻眼,這不是「嚴以律人而寬以待己」嗎?己身不正,又如何正人?如同國民黨韓某人,在北農總經理任內,問題比吳音寧更嚴重,自己領更多推廣費,身旁幹部獨享鉅額紅利,員工卻沒有,也沒有幫他們準備退休金,國民黨民代不批評,反而批評勇於任事的吳音寧,還發動全國與全黨之力批判一位弱女子,這不也是「嚴以律人而寬以待己」嗎?國民黨怎麼都是這些小人!

總之,在各大學教與念財務金融與企業管理的老師與學生,還需教與讀死書嗎?只要參考國民黨與其許多高官的賺錢手法就可以了,畢竟國民黨與其許多高官的財雄勢大,可是有「國際認證」的啊!想想看,只要有辦法在某大學旁邊弄到一塊地,就可以「貸款」蓋「學生宿舍」,幾輩子不需工作,每年都有上千萬或上億元房屋租金收入自動流入自己荷包,且逐年自動增加,這是多麼「美妙」的事!
 

(教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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