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假新聞」 應視為國安危機?!

陸委會日前以「制造假新聞」為由否准一中國東南衛視駐台記者「葉青林」來台採訪,隨後國台辦立刻火線救援,表示「這是為兩岸新聞交流設置障礙」、「兩岸惡例」,破壞兩岸之間的交流。

中國《東南衛視》記者葉青林駐台資歷10幾年,最近疑製造假新聞,遭台灣移民署拒絕入境。(圖擷取自葉班長說台灣臉書粉絲團)

倘若我國政府不作為,不正是助長中國假新聞對台統戰伎倆嗎?

國內假新聞充斥,從日常生活所需的「衛生紙」、「農產品」,到渉及國防的「台海軍演」皆有假新聞的縱跡,如果有心人事刻意操作,民心會因此動盪不安,假新聞儼然已成為一個「國安危機」。

「新聞自由」是民主國家內不可或缺第四權,甚至是一種上綱到憲政層級的權利,唯有第四權順利運作,才能夠落實「政府機構外」提供多元資訊,促進資訊充分流通,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共意見與達成公共監督,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

但任何權利都不可無限上綱,新聞自由亦然。在司法院大法官689號及509號就可得知新聞權的行使並非無界線,不是任何人只要打著「新聞自由」的大旗就可以「不受法律規範」、「恣意性的」想講什麼就講什麼。

「保障新聞自由」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他其在功能上有監督政府權利的重要性,然而「假新聞」是「新聞自由」要保障的客體嗎?

以最近一次影響全台最大的「中國軍演」假新聞為例,中國官方4月時在福建舉行常態性的演練,但是中國官媒卻刻意的將消息放大,刻意用「台灣海峽」、「實彈射擊」等字眼,卻隱去演習地點及武器射高等具體資訊。

經台灣媒體的引用,引起台灣一片嘩然,當時就有國安高層直接表明這種假新聞「已經是作戰型態」。

這種假新聞的散布如果成為常態,讓政府施政無力、人民無所適從,反而是降低第四權的公信力,使其無法發揮正常應有的功能,保障「假新聞」、使專門以假新聞為業的媒體繼續存在、讓中國政府暗助的記者來台進行輿論戰,反而是傷害了「真正有在監督政府」的媒體。

中國做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卻被自由之家評比為「新聞不自由國家」,以限制言論自由、新聞輿論為常態,相反的台灣則排名25名列前茅,兩個國家差距如此之大,中國政府居然稱台灣打擊新聞的做為是「兩岸惡例」?

中國東南衛視欲續派已駐台10年的記者來台,卻遭我方拒絕,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還批我國此舉「創下了兩岸互派駐點記者採訪以來的惡例」。(中央社)

如果中國真在乎「言論」、「新聞自由」那麼就先從釋放李明哲、中國維權人士開始,落實民主法治、新聞民主自由,不要只會發表一些「滿紙荒唐言」整天對他國內政「說三道四」。

(法律研究所、兩岸關係研究人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