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固然是不良示範 獵巫卻也大可不必

最近一波內閣改組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新上任的行政院發言人,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Kolas Yotaka小姐,除了她是史上第一位原住民身分的政府發言人外,她的名字也引起不少討論,像是最近某位網紅用輕蔑的態度來評論這個以羅馬拼音表現的原住民姓名,立刻引起軒然大波,大部分的網友皆不認同這樣的行為,顯見台灣社會近年來,在族群平等的課題上,是有長足進步的。

而當了政府官員,總是會遭到更高強度的外界檢驗,尤其是這幾年,因為網路社群的發達,資訊的傳播與尋找幾乎零成本,因此每個人的祖宗十八代,之前幹了什麼,幾乎都無所遁形,相信Kolas發言人應該非常有感,因為繼她的名字成為焦點之後,近日又被網友及網紅們翻出,她曾在2014年酒駕被判處兩個月的有期徒刑。

Kolas繼她的名字成為焦點之後,近日又被網友及網紅們翻出,她曾在2014年酒駕被判處兩個月的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

坦白說,儘管酒駕裁罰標準,並非嚴格到完全不能碰一滴酒的程度,然而只要喝酒,就不應該開車,這是沒有討論餘地的事實,原因無他,沒有人知道就算只喝了一瓶啤酒,少掉的那一點警覺性會讓自己跟外人產生什麼樣的危險,而在Kolas發言的案例裡,法院的判決書很明確地寫著:「飲用含有酒精成分之啤酒2罐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足以為大眾警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而針對此事,Kolas發言人表示,自己其實非常後悔,而她也表示,自己在犯後也坦承不諱,這一點與法院判決書上面的紀錄「惟念其犯後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是相當吻合的,並且她也願意擔任終身的反酒駕志工,我們也只能希望她真能記取此次教訓,往後以行政院發言人的高度,為台灣反酒駕的運動,盡自己最大的努力。

事實上,公眾人物的一言一行,必須格外謹慎的原因就在於此,如因為自己的一時不察,輕則讓自己的政治前途受到影響,重則影響一般老百姓的生活,那可就罪孽深重了,像Kolas 發言人過去這件酒駕的案子,雖然沒有影響到他人,發生時自己也還不是政府的公職人員,然而這勢必成為往後別人批判的焦點,這是她必須承受的。然而過度的拿他人過去所犯下的錯誤,加以大肆渲染,就真的不必了,這種中世紀歐洲獵巫式的追殺行為,對於防治酒駕基本上是沒有任何效用的,最多只會挑起社會大眾的紛爭罷了,雖然這也許是某些人士想要達成的效果,卻讓這一個本來可以做為酒駕反面教材的案例,失去了它應有的價值。

簡而言之,酒駕是不被允許的,無論你是什麼身分,而公眾人物應該時時刻刻自我警惕,千萬別讓自己的言行變成社會上的不良示範,而檢驗公眾人物是每個人都有的權力,甚至也是義務,但如果變成以起底別人的過去,加以撻伐鞭屍為樂,那就大可不必了,畢竟這樣的工作,不少媒體已經在做了。

(智庫研究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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