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大家,不要閉著眼睛類比大埔案。這對大埔案的不幸往生者,是非常嚴重的褻瀆。
1、苗栗大埔案是劉政鴻縣長圖利財團,根本不是為了公共建設。
2、屏東這次事件,本質是一個事關屏東車站,在交通上的必要公共建設(地圖黃線部份),屬於地點上無可取代的地點。
3、沒有強拆的事實。當日拆的,是已簽署同意書,並且已完成領補償費的同意戶房子。
陳凱劭 :依我看要開的路是應該開的。
現況Google地圖 https://goo.gl/maps/NGTGFomZrjt
屏東車站本來只有前站,沒有後站。後站本來不會有去車站的車流,路再怎麼小條彎曲都無所謂,只要服務當地居民即可。
現在鐵路高架化了,出入屏東車站的從前站後站都可以。簡單說,前站車流有一半會改到後站,後站的道路系統當然要加強。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