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強拆民宅這個事實

謝謝大家來留言,雖然大多數是來罵我,有些也講的很難聽,但我是政治人物,我會面對;

昨天凌晨三點的貼文主要是想告訴大家,不同意拆遷的朋友,至少在7/16那天是沒有被拆除的,不管大家用警力不成比例或清晨出擊等角度來攻擊這個事實或其合理性或正當性,但我想結論還是一樣,沒有強拆民宅這個事實;

另外拆除的三戶,是去年已請領徵收補償金的鄉親,事實上也早已遷移,所以當然也沒有本來不同意,後來被迫同意的事實,還請大家辨明;

昨天我說被選擇徵收是件無奈的事情,被選擇要犧牲是件無奈的事情;也許今天可以換個沉重的角度來講,被選擇徵收&被選擇要犧牲,應該是件不幸的事情;沒有人願意是被決定要犧牲的那一個!

但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呢,常情判斷上,生活經驗上應該有個不得不然的利益在那邊,淺白的說就是公共利益在那邊,所以不得不讓民選的首長&政府機關選擇這條難走又殘忍的路;

那我們就接著來討論,到底要不要這個在另一邊的公共利益呢?那誰來決定要不要呢?誰要來承受要不要的結果呢?

目前來看,依照相關的規定與程序,在公勇路是否要拓寬這件事上,最後政府單位決定選擇了公共利益;

在面對依照相關法定程序走完,最後被選擇被徵收要犧牲的朋友,我們除了感謝再感謝,也只能ㄧ步一腳印的取得他們的諒解和成全;

只是時間到底要等多久,對其他已經拆除遷移的朋友和贊成要拓寬的當地居民是否公平,還有城市的進步會不會延宕,身在公門好修行的我們,還是要戰戰兢兢,亦步亦趨,應該可以等到圓滿的時刻吧!

< 資料來源:周春米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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