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要怎麼藏

台灣政壇,從威權時期進化到民主時代,每個階段都有貪官污吏,即使在標榜儉樸廉潔的蔣經國強人治下,都有赫赫有名的技術官僚型重臣,形象看似剛正不阿,不料仍犯下了「政客多會犯的錯誤」,被查獲在海外藏錢,讓內圈知情者紛紛跌破眼鏡。

  • (路透資料照)

    (路透資料照)

到了李登輝主政時,有個以勤政能幹著稱的明星級人物,只歷經一次選舉,就有至少近十億的政治捐獻落袋,他在選後把結餘款項悄悄透過人頭匯到國外,供家人運用,不料數年後因政治競爭遭到揭露,二十多年前還沒有政治獻金法,嚴格來說不知道違了什麼法,但是由於社會觀感不佳,此後這人在從政之途即步履蹣跚,難復昔日沖天的影響力。

以上這些真實情節,可以供人一窺堂奧:如果是「有辦法」的政客,當紅時間較長,一路經過幾次重大選舉,不論是主持輔選,或是自己參選,摯交友友們每回心甘情願親手奉上的大筆現金,可以想見,累積下來會有多可觀?

問題因此來了,二○○四年台灣終於制訂公布了政治獻金法,送錢給政治人物要看時間,也有金額限制,還要依法申報,如果亂收亂送,容易有對價關係,也有財產來源不明之虞,這時要怎麼辦?當然一如前者,要想辦法把錢給藏起來。手腳笨拙的,由家人自行操作,鉅款流來流去,被艾格蒙(Egmont Group)發現,一經舉報,身陷牢籠之餘,還會遭到行家鄙夷:連洗錢都不會,缺角!

那麼手腳俐落的,究竟是怎麼玩的?道上的人說,國內有一些外國律師事務所,主要不營訴訟業務,專門接受財產信託的業務,業績八成來自於此。而國內某些大型法律事務所,他們和這些外國事務所有業務合作,接受國人財產信託,包括現金、珠寶、黃金等的信託保管,擁有龐大政治獻金的政客循此途徑,輾轉將資產移至國外,流向技巧之複雜高妙,遠勝最近盛名的「天龍八步」。

所謂「升官發財請走他路」,如果升官的目的是想發財,夜路走多了,遲早會有鬼使神差的時候。例如,誰也不會想到保全證據的救命方法,居然可以全程錄音逾時五年,檔案完整保存長達十三年,真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更何況「巴拿馬文件」事件,不也給大家指引了方向。誰曉得哪一天哪國的政客會不會被駭出了什麼驚天動地的大醜聞。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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