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無法置外於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利益

公平會終在 2018 年 8 月 9 日與高通達成訴訟和解,讓原本多輸的局面轉向多贏。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公平交易委員會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以高通透過不平等契約壟斷基頻晶片市場為由,史無前例地重罰 234 億元,引發全國譁然。但在經濟部、朝野立委、業界高度質疑下,公平會終在 2018 年 8 月 9 日與高通達成訴訟和解,將罰鍰降至 27.3 億元,換取高通未來 5 年在台投資 7 億美元。讓原本多輸的局面轉向多贏。

公平會面對經濟部不斷要求討論此案,公平會以獨立機關自居,也強調這是捍衛「公平交易法」的基本精神,產業發展並非公平會該關心的。然而,「公平法」第 1 條已開宗明義揭示「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特制定本法。」公平交易的目的,還是要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台灣與韓國不同,聯發科更非三星。三星本身就是晶片設計與製造商,還擁有高市佔率的手機品牌,韓國當然有條件、基礎,為了保護三星而重罰高通。

然而,台灣的相關產業領域,都需要國外大廠的授權,國產晶片供應商龍頭聯發科則以中國市場為主,聯發科也與中國相關產業聯手發展相關科技。須知這些 5G 晶片與相關科技是未來物聯網時代的關鍵,若要進行監控,也是這些科技在扮演關鍵角色。公平會仿效韓國,為了聯發科而重罰高通,致高通憤而暫停與工研院的 5G 合作,最後反而是重罰台灣的整體產業環境,更可能導致中國欲主導的 5G 壟斷台灣的未來,影響台灣的國家安全。

聯發科資深副總經理暨技術長周漁君曾表示高通是聯發科最大競爭對手,產業過度競爭是兩公司面臨的共同挑戰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公平會的豬隊友行徑,馬上引發各界質疑。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高通願意提供等同其他國家的產業待遇,換取較低額的罰鍰,但公平會仍堅持不符比例原則的重罰,讓原本可達成罰鍰、降低市占率、合作研發三贏的局面,淪為只剩國庫收入而已。經濟部長沈榮津坦言,高通不只可能將訂單轉給其他代工廠,而原本已準備與高通合作,取得最強 5G 系統晶片的台灣業者,也會受到影響。

廣達董事長林百里強調,高通給予國內廠商很多支持,好不容易產生供應鏈關係,公平會搞出一個很不利的變數。電腦公會理事長、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指出,每顆 IC 和每支手機裡,都有成千上百個智慧財產權需要遵守,就產業的角度而言,希望以和為貴,「才能夠你也贏、我也贏」。

包括魏杏芳、郭淑貞、洪財隆等公平會委員的不同意見書,更是徹底打臉公平會重罰的立論理由。包括公平會就裁處對我國行動通訊產業之利弊、對整體經濟利益之增減、對我國產業發展影響,都缺乏專業的分析;也無視各國產業結構之不同,只看到中、韓、美等國相繼重罰,似以此追隨「國際潮流」;並只給委員 1 個月的時間閱覽超過 40 箱的資料,未就此舉辦過聽證、公聽或座談會。顯見,重罰高通早是部分公平會委員先射箭、再畫靶的定論。

在進入訴訟程序後,高通展現高度誠意;公平會在遭受震撼教育後,主張重罰的張宏浩、顏廷棟兩位委員也相繼請辭,反讓和解派占上風。最終在高通提出與我國手機製造商重新協商授權條款、協商期間不能拒絕晶片供應、對我國廠商等同其他國家待遇、無歧視台灣晶片供應商、不簽署獨家交易的折讓約定、5 年內報告協商情形等 6 大承諾,並提出包括 5G 合作、新市場拓展、新創公司及大學合作、設立台灣營運及製造工程中心的 5 年期產業方案,在台投資 7 億美元。公平會與高通終於達成訴訟和解。

高通重罰風暴,凸顯公平會亟需具備產業實務經驗的委員,來面對高度專業且日新月異的研發規格、技術授權,避免又發生重創台灣利益的裁處,且損人又不利己的狀況。

政府能在事後亡羊補牢,化危機為轉機,把看得到、未必能落袋的罰鍰,轉為實質的在台投資,充分展現負責到底的執政責任;也顯示任何部會在做出重大決策前,切忌一意孤行,行政院更有適時介入的義務,該踩煞車就不容遲疑。

至於公平會與高通和解,究竟傷害到誰的利益?端視台灣最親中的媒體對此逆轉案忿忿不平,答案顯然易判!

圖片來源:截自 Google 搜尋
< 資料來源:《芋傳媒》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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