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多少,你就拿多少!

 

 
 
「委員大人,我最後講一句:我拿多少,你就拿多少!就這樣。」
「你說什麽?你再說一次。」
「我拿多少,你就拿多少!」
 
這是上週一位陳情人和我在電話中的一段對話。聽到時,覺得很悲哀:不只因為他口口聲聲稱呼「大人」,好像民主時代的政府官員和封建時代差不多,都是得罪不起、喜歡奉承的官僚;更悲哀的是,在他的認知裡,可能我們還是那種「拿錢辦事」的官僚,所以開出這樣一個五五對拆的價碼,希望自己的陳情案得到關愛的眼神,不要拖下去。儘管他馬上察覺我的口氣不對,連聲道歉,「我收回剛才的話可以嗎?」但我已經無法當做這些對話不曾發生,所以當場告訴他,我打算報備主動迴避,將會請其他委員繼續辦理他這個案子。
 
他的案件其實很具代表性,都是因為私有土地被政府徵收所引起,據說是某大企業主為了討好當權者,提案興建「中正運動公園」,把他父親在自有土地上辛苦墾植的大片茶園一舉剷除,甚至全家被驅趕到外地租屋度日、打零工維生。或許由於地方政府急於立功,竟然在徵收過程中出現嚴重瑕疵,忘了先要公告變更地目才能實施區段徵收,直到十多年之後才補正,再加上原先要興建的「威權象徵」又被改為「國立體育學院」,嚴格說已經違反了最初的徵收目的,以致引起部份地主拒領土地補償金等等的抗議行為,最後並曾向司法院與監察院等各方陳情。大法官會議雖然承認徵收程序存在瑕疵,但「並不明顯重大」到可以「撤銷徵收」的地步,所以陳情人想要「待從頭收復舊山河」,已是沒有可能。
 
扁政府時代確有認真處理這件懸案,當時的教育部長是杜正勝,在他簽署的公文中,對陳情人擬定追加補償的辦法,包括「農業收入補償」與「精神耗損補償」(咦,這是蝦米?我把那紙公文仔細看了三次,沒有錯,是這幾個字)兩項,要求體育學院撥付一千多萬元;但是陳情人共被徵收21筆土地,單依公告地價就數倍於此,當然無法接受。於是抗議持續ing,到了今年三月我第一次「值日」,陳情人就出現在眼前和我「結緣」。
 
才隔沒幾天,我就開始接到他關切的電話,不是打到辦公室,是打到家裡,不是在上班時間打來,通常是在週末或星期天早上;次數多了,老婆不高興。終於我也發火了,厲聲告誡他不可在週日打到家裡,電話那一頭他不解地問:「為什麽不可以?」一時之間啼笑皆非,告訴他週日我要休息,他倒也「從善如流」,以後只在上班時間打到辦公室,對我的秘書「疲勞轟炸」。這些突槌的行為或許可以說明,過去 50多年與政府機關無止境的「鬥法」,他受創頗深。
 
依監察院對一般人民陳情案件的處理方式,這件案子被移送到業務處,向院外相關單位「函查」,於是「被石沈大海」達數月之久,倒也不能怪監察院的效率太差,而是有些單位不把類似案件的「翻舊帳」當一回事,不然就慢條斯理、不然就拿出以往的回文「重抄舊頁」,所以辦公室每次接到他的詢問,都「乏善可陳」。
 
說也奇怪,就在他那通電話打來之後沒幾天,終於又等到了新的函查結果,打開一看,仍然是「已經妥處」,業務處建議「結案存查」。基於一種無法再為他爭取公道的補償心理,也基於絕不會被誤解為拿錢辦事的坦然心理,這回我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簽核意見,算是對一件有頭無尾的陳情,自己做個交待。我對政府不肯再加碼的補償條件有三點異議:
 
第一、農業收入不能以當年被砍掉的茶欉數目乘以每株的單價來估算,縱使是以較當初高出數倍的茶樹單價為準,也不代表政府付出了額外的補償,更不代表對茶葉收入有所補償。原因是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只是茶園的資產價值,用當前的單價大致只反映了一般物價的自然變動,平減之後,茶園的實質價值不變,與50多年來被政府「剝奪」的每年茶葉收入更是完全無關。 
第二、政府所謂的精神耗損補償,是用土地的公告地價加四成為準,還得把領取過的土地補償金扣除,所以大致就是「加四成」的部份。但一方面由於公告地價長期以來遠低於市場實價,所以「加四成」幾乎早已變成徵收的慣例了;另一方面,或許是因為我看了太多 John Grisham 的法律小說,哪一件官司的精神賠償不是數倍於實際醫療給付或財產損失?把「加四成」拿來當做精神耗損的補償,只怕會造成陳情人精神上更嚴重的二度耗損。  
第三、由於陳情人拒領徵收補償費,政府在公告並提存一段期間後,就全數收回國庫,不再發放,並認為徵收程序既已完成,若現在再補發,就是「重複發放」。這種主張在正常情況下或屬有理,然而本案的起源乃是政府未依法行事、而有錯在先,如今若再堅持不做補發,豈不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這些異議能否對相關單位發生作用、能否對他產生利益,已經不在我的控制之下,不過還是抱著一絲希望。希望所有懷著冤曲的陳情人,能因為監察院不同於他們印象中的官僚衙門,勇於承認政府的缺失、盡力爭取人民的權益,切實遵守「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信念,使他們因而重新燃起對政府的信心。
 
圖/Shutterstock網站
< 資料來源:尖尾週記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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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師孟

陳師孟
經濟學家,出生於美國馬里蘭州,祖父為蔣介石文膽陳布雷,父母皆為蔣介石同鄉浙江人,1歲後(1949年)隨家人自美遷台。曾任台北市副市長、總統府秘書長、民進黨秘書長。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退休,2020大選後請辭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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