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稱作「假訊息日」

考量包括意識形態濃度過高,可能造成腦部海綿化之類在內的是人都會不小心。我寧願用錯誤訊息、爭議訊息取代「假新聞」這樣的標籤。畢竟任何經過新聞編輯程序的訊息,無論品質,在民主國家,那就是一則新聞。

就像保久乳還是還原乳,都叫做牛奶,大致上也不能算有錯。(杏仁乳、胃乳勿戰!)

好吧!這麼講,經歷過一下子「奏國歌」卻「不唱國歌」,一下子總統在忠烈祠「吐口水」這樣挑戰所有總統府線記者以及公共事務工作者耐心和專業極限的腦殘訊息,加上接下來這一條完全在新聞流程裡「手作」的新聞,絕對可以讓昨天被稱作「假訊息日」了!

雞婆的揭露這件事,並不是要讓感到困窘,而是這剛好就是萬千例子當中的一則,特別是在網路時代,我們任何一點在公共訊息上處理的故意或是不小心,都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特別是專業人,如果我們還在意專業倫理這回事的話。

貼上來的附圖,是一個媒體集團在前天發出的一則即時新聞,標題是「社群媒體法律過關 官方可監控帳號」,內容則說總統在八月間批准了一項叫做「反網路犯罪法」,還說這項法律授權行政部門監控粉絲數超過2000人的社群帳號,隨時可以發布假新聞而封鎖!新聞發布後沒多久,有媒體私下來問。

怪怪!
先別說有沒有這個法律,七八月立法院都還沒開議啊,哪來案子可以送來給總統簽署?!這是其一。
再來,敝國從來沒有一個法案叫做「反網路犯罪法」,一個不存在的法案,在國會休會期間,總統是能簽署什麼?!怎麼看怎麼怪!

一陣左查右找,大概半個小時以後,找到原來大概在兩天前,一則「控制網路 埃及主關機關獲準監督社群網站」,內容則是「埃及總統批准了這項反網路犯罪法」!
「埃及」!對!是埃及,我們除了有人穿「金埃及棉」的衛生衣褲,是誰看到了我們外面有金字塔嗎?!

後來在一些朋友的提醒下,這則新聞終於默默的在昨天(4日)的晚上七點左右做了更正,標題跟內文前默默地接回了「埃及」兩個字!過程中歷時超過半天。

網路時代,不用多說,一則有問題的訊息晾在網海上別說是半天,就是一個小時的「吐口水」,都可以滿成游泳池。事後,這家媒體沒有一句啟示,一句道歉。而過去這麼多小時,因為這項錯誤訊息而可能陷入彼此不信任,相互攻擊或者造成國際朋友們的錯信。這些成本,完全沒有人負擔!

我說完了,只是以這個例子,描述一個現象,還有我們的日常。而關於假訊息這回事,有很多時候,只要我們心裡還有專業倫理這點信念,還有一點從事公共事務者對於價值這回事的堅持,我們一定可以克服些什麼的。我是這樣相信著!

#每天打火雞很累
#不傳不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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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黃重諺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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