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在凋零-「時間」是台灣轉型正義最大敵人

 

雖然去年促轉會掛牌成立,啟動轉型正義工程,但論者認為,轉型正義仍不宜久拖或空轉,因為案件相關人員正逐漸老去、凋零。總統府提供

江子揚/政大雷震研究中心、自由思想學術基金會助理研究員 
 
 1991年5月22日廢止《懲治叛亂條例》。1992年5月15日,立院表決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條文,翌日頒布。至此,1949年5月20日,時任台灣省政府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台灣省戒嚴令》,宣告在台灣省全境實施戒嚴,此段慣稱的「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方告結束,自由空間與民主場域重新復歸公民社會。置處「特別刑法」架構下,或因意識形態因素、或因政治鬥爭因素、或因個人好惡因素等,所導致的冤假錯案,正是轉型正義處理的核心要項之一。
 
戰後台灣史的視角出發,盤點相關代表性案件,如楊逵「《和平宣言》案」(1949年)、謝瑞仁、林書揚等「麻豆案」(1950年)、黃溫恭「台灣省工委會燕巢支部案」(1952年)、呂赫若、鄭定國等「鹿窟基地案」(1952年-1953年)、高一生、湯守仁等「高砂民族自治會案」(1954年)、孫立人案(亦稱郭廷亮匪諜案,1955年)、「雷震案」(1960年9月)、蘇東啟、詹益仁等「蘇東啟案」(1961年)、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等「《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案」(1964年)、柏楊「大力水手案」(1968年)、陳映真、丘延亮等「民主臺灣聯盟案」(1968年)、「白雅燦案」(1975年)、「余登發案」(1979年)、蔡有全、許曹德「台灣獨立案」(1987年)、陳正然等「獨立台灣會案」(1991年),由前述可以發現案件幾乎遍布各個年代,特別是1950-1960年代,泰半案件發生時間迄今數十載。
 
2000年,出現戰後台灣政治史上首度政黨輪替,時任總統陳水扁曾提出進行轉型正義的宣示。2016年,民進黨再獲執政權,完成Samuel Huntington的「雙翻轉測驗」(two-turnover test)試鍊,台灣邁向民主鞏固的里程碑。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進一步具體將轉型正義工程視為任內改革要點,從民主論理的脈絡來看,此亦為後威權(post-authoritarian)國家,歷經民主轉型到鞏固所無法規避的歷程。2017年12月5日,立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翌年5月31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掛牌成立,正式啟動台灣轉型正義工程。
 
作為近代國際間民主國家普世價值的轉型正義,工程啟動伊始雖遭遇困難,然仍須持續進行,站在國家高度上,該改組、應汰換的事宜當儘速處理,也藉此機會廣納雅言、延攬專業人士,重建台灣史實與社會真相,不宜久拖或空轉,因為案件相關人員正逐漸老去、凋零。時間,是台灣轉型正義工程的最大敵人。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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