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五星旗及製造與散播假新聞都應受保障嗎?

 

論者認為插五星旗及製造與散播假新聞顯然已達到「製造臺灣社會動亂,好讓中國政府有理由實施武統」創造有利條件的目的,政府應立法制止。圖為彰化二水碧雲禪寺日前到處插滿五星旗與解放軍旗。資料畫面

余恭亮/商
 
今年年初,有人要求增設《刑法》條文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對此,法務部回應,提案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因此「不予採納」。
 
今天《蘋果日報》的「評論陣線」一篇題為:「假新聞也有言論自由」的文章,作者董凱勝引述「2012年6月28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United States v. Alvarez一案判決特別表態澄清:言論自由的代價之一,便是它不僅保護我們讚賞的言論,也保護我們憎恨的言論;儘管被告的謊言卑鄙無恥,但發表不實言論的權利同樣受到憲法保障」的說法,給人懲罰假新聞也是「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的印象。 
 
美國國會下屬「美中經濟與安全檢討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以下簡稱USCC)近日公佈了一份名為「中國海外統戰工作」的報告,分析中共的海外統戰策略。報告中針對臺灣的部分,指出,北京政府為了打壓台獨,利用招待旅遊、工作、學術、金錢等手段,吸收臺灣政商人士及黑道組織,
例如中華統一促進黨或新黨青年軍,目的「是要製造臺灣社會動亂,好讓中國政府有理由實施武統。」
 
「滿街盡是五星旗」已然達到側應「製造臺灣社會動亂,好讓中國政府有理由實施武統」的效果,但是法務部竟然以「保障言論自由為藉口而放之任之」。我國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冤死於「假新聞與名嘴的聯手攻擊」,也一定程度達到「製造臺灣社會動亂」的效果,但仍有人以「保障言論自由」為藉口,為製造及散播假新聞者緩頰。
 
英國自由主義的政治思想家米勒主張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及行動自由;主張容忍別人的意見,和不受阻礙的討論自由,但他也認為「一個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
 
「覆巢之下無完卵」,台灣落入極權共產之手,台灣人民將失去自由。插五星旗及製造與散播假新聞顯然已達到「製造臺灣社會動亂,好讓中國政府有理由實施武統」創造有利條件的目的,顯然已侵犯他人的自由,政府應盡速立法制止。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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