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假新聞的黃暐瀚批民進黨打擊假新聞

散播假新聞的黃暐瀚,有資格批評民進黨打擊假新聞?

 

 中國官媒散播假新聞,害死台灣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被點名也是其中一位散播者。圖片來源:海峽衛視

中國官媒散播假新聞,害死台灣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被點名也是其中一位散播者。圖片來源:海峽衛視

黃暐瀚出現在福建省海峽衛視的新聞節目「今日海峽」,內容是他在評論前陣子政府要打擊假新聞的消息,而他以「民進黨當局」稱呼目前的政府,這讓人十分訝異,我沒看過美國人以「共和黨當局」或「民主黨當局」稱呼政府,任何一個民主先進國家都不會有如此說法,這是因為這些民主深化的國家其國民不會遇到強國就突然腿軟,一位媒體人如果已經會自我審查、自我限制言論自由,那麼這位媒體人如何承擔媒體身為第四權制衡其他三權的責任?

透過體制內的民主制度獲得權力,所以縱使川普普選票少希拉蕊兩百餘萬票,但當美國使用的這套制度還未變更就得繼續運作,所以川普會被美國人視為是時任總統,因此你不會聽到美國人講什麼「共和黨當局」這樣的詞彙,民主先進國與臺灣的不同在於價值觀與判斷力的不同,他們不會在遇到強國、強權時腿軟,因為他們也深知不能腿軟。

而黃暐瀚說「只要跟民進黨當局看法不同的通通都是假新聞」真是如此?政府立法打擊假新聞真的不可?讓我們看看德國怎麼做。德國《社交網路強制法》(Netzwerkdurchsetzungsgesetz,簡稱 NetzDG)法案中,規定一家網路服務公司若在德國有超過 200 萬的註冊用戶,就應建立一個透明、有效的機制來處理「明顯違法的內容」(manifestly unlawful content)的舉報流程。倘若違反上述法律,這些公司將面臨高達5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7億8048萬)的罰款。何謂「違法內容」?以違反德國刑法規定為主,主要以侵害民主法治國家、公共秩序、個人名譽或是性自主權等條文為限,而德國推出的《社交網路強制法》被稱為舉世最嚴,請問黃暐瀚先生德國政府好壞壞嗎?

所以,假新聞並非黃暐瀚所說的那種取決於主觀,我不相信某消息就是假新聞的思維。要論真正的假新聞,應該是散播「中國派專車到關西機場接送」,然後大肆於各媒體抨擊台灣第一線的外交人員,最終導致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自殺的,這些人才是假新聞的製造、散播者,而黃暐瀚當時你就是散播假新聞的人之一,在自己臉書、上政論節目大肆散播這子虛烏有的消息,抨擊戮力從公的第一線外交人員,結果現在好意思站在他國新聞台抨擊政府打擊假新聞的政策?難怪在外國新聞台你只敢稱「日本大阪關西機場事件」,忽略、閃避中國與自己就是造成事件的起因,你怎麼都沒有先刮一下自己鬍子?你這樣還對得起間接被你害死的蘇啟誠處長嗎?

而今日海峽的臉書粉絲團以「時事評論員」稱呼黃暐瀚,大概也看得出來人家是用「名嘴」的抬頭指稱,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名嘴。

(本文首發於作者的個人Facebook貼文,經讀報編輯轉載)
(劉哲瑋,國立台灣大學研究生)

< 資料來源:讀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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